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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大型商贸流通、商超企业参加首届 国际进口博览会云南交易团采购商组织 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11

关于组织大型商贸流通、商超企业参加首届

国际进口博览会云南交易团采购商组织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昆明市连锁经营协会

2017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中国将从2018年起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举办进口博览会是我国坚定支持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世界各国加强经贸交流合作,促进全球贸易和世界经济增长,也将为各国开展贸易、加强合作开辟新渠道。为切实做好我省参加进口博览会工作,按照省主要领导要将云南交易团参加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工作做到前头的指示,结合《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云南省采购团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特将云南省交易团采购商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请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邀请辖区内所管理的企业重点是大型商贸企业、商场超市),参加采购商,并收集填报相关采购商企业信息。

(二)请昆明市连锁经营协会负责组织会员企业参加采购商,并收集填报相关采购商企业信息。 

)按照《采购商(专业观众)云南交易团-使用手册》做好所负责采购商网上报名及审核工作。

)研提本地区未来5年进口采购意向金额及预期采购目标。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采购商邀请工作,认真审核填报“首届进口博览会云南省采购团意向邀请的采购企业及机构名录”表,做好采购商网上报名及审核工作。

2.每周三报送新增采购商及机构名录,周五由业务组办公室汇总报商务部运行司,7月20日前填报附件2、附件3,并完成我省采购商的网上报名工作。

 

联系人:卯升敏  电话:63210024    QQ:361548178

  

附件:1.首届博览会基本情况;

2.附件2--首届进口博览会云南省采购团意向邀请的采购企业及机构名录.xlsx

3.附件3--地方交易团信息系统培训-云南交易团使用手册.pptx

4.附件4--进口博览会-专业观众报名信息表.docx

5.附件5--邀请函中文200x180mm.pdf

          

 

 

云南省商务厅

2018年710日

 

 

 

附件1

进口博览会基本情况

 

举办进口博览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推进新一轮对外开放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和战略决策,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又一重要体现。

首届进口博览会定于2018年11月5日--10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相关国际机构为合作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为承办单位。

博览会官网:www.shanghaiexpo.org.cn

本届进口博览会展览总面积超过24万平米,包括国家贸易投资综合展和企业商业展两个部分,其中国家贸易投资综合展主要展示相关国家贸易投资领域有关情况,只展示不成交。企业商业展分消费电子及家电展区(1号馆)、服装服饰及日用消费品展区(2号馆)、汽车展区(3号馆)、智能及高端装备展区(4-1号馆)、食品及农产品展区(5-1号馆)、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展区(6-1馆)服务贸易展区(8-1馆)等七个板块。

进口博览会同期举办“虹桥国际贸易论坛”,将聚焦“贸易与开放”、“贸易与创新”“贸易与投资”等议题,为推动全球贸易发展和经济增长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