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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来源 :自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21

2016年度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勐海县2016年度综合考评办法》的要求,勐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照2016年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自评自查,认真收集、整理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资料,一年来,基本完成了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标内容的各项工作,有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兼职工作人员,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开展活动有工作经费保障,整个工作井然有序开展,通过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全局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的知晓率,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为净化社会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认真自评,我局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评分97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标准分:26分,自评分:26分)

1.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制定规划,有专人负责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为工作日程,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国平同志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构,逐步完善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制定《勐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实施方案》,标准分3分,自评3分。

2.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初有方案或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工作总结

局制定有针对性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每月做好局属各单位“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登记”,在春节、泼水节、“五·一节”、国庆节前认真开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各类隐患排查,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检查,年终有工作总结,标准分9分,自评9分。

3.行政首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积极检查指导本部门的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我局刀林冬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季度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听取分管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还根据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利用周一会定期安排部署全局依法治县工作,听取下属单位工作汇报,在重大节庆活动前组成专门检查组开展督查活动,切实做好本部门的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分4分,自评4分。

4.有依法治县经费保障

为做好我局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初制定有经费使用计划,每次开展宣传工作产生的经费开支都有支出凭证,标准分6分,自评6分。

5.建立依法治县工作台账

为做好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建立了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台账,并做到资料收集齐全,工作台帐整齐、规范,标准分:4分,自评4分。

二、法制宣传教育(标准分:44分,自评分:44分)

1.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有学法记录

我局利用周一例会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做到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学法记录存档,标准分4分,我局虽然有学法记录存档,但由于个人记录没有保存,故自评2分。

2.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介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为便于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我局除利用广播电视、文体活动、职工大会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外,还注重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利用我局QQ工作群、微信群等新媒介发消息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标准分6分,自评6分。

3.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佛寺”活动

根据我局实际采取例会组织学习、各单位自行学习的办法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文化旅游行政执法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文艺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挂钩村寨帮扶等活动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佛寺活动,我局开展各项活动都有工作计划,资料图片,信息简报,工作小结,痕迹资料完整,标准分6分,自评6分。

4.结合联系挂钩乡镇工作,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我局挂钩点是勐宋乡大安村委会,从去9月以来,我局先后五次组织全局职工到大安村委会开展入户开展扶贫工作,要求大家在入户同时将《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带到贫困百姓家,有开展工作的资料图片,有信息简报,有工作小结,标准分5分,自评5分。

5.积极参加普法考试及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我局根据《关于在全州推广运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的通知》要求,于11月15前将全局领导干部和在职职工参加在线学法考试人员名单报县司法局,标准分5分,自评5分。

6.建立依法治县工作报告制度,积极报送本单位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信息

我局建立依法治县工作报告制度,积极报送本单位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信息,今年共上报6条,标准分8分,自评8分。

7.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组织宣传本部门法律法规不少于2次,积极组织参加“12.4”等各种法定宣传日的宣传活动

我局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利用周一例会时间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并要求下属单位组织学习与我局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局是由几个部门组成,法规较多的实际情况,另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选择以下学习内容:1.《体育法》,2.《文物保护法》,3.《文化市场管理法规》,4.《广播电视法规》,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6.《著作权法》,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9.《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采取边检查边普法的方式开展普法工作,根据县禁毒委海防艾办[2015]4号《勐海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15年12月1日上午派出人员参加县禁毒办组织的勐海县世界第28个艾滋病日活动、“12.4”等各种法定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今年6月26日、10月26日派人参加县禁毒办组织的禁毒宣传活动,标准分5分,自评5分。

8.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建“平安勐海”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建“平安勐海”为目的,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文艺演出在景点景区开展宣传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今年又利用《法制勐海》专栏目,加大了我县创建“平安勐海”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标准分5分,自评5分。

 、依法治理(标准分:30分,自评分:27分)

1. 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我局的执法责任主要是KTV文化娱乐场所、网吧、音像制品、广播电视旅游景点景区等行业安全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而我局负责行政执法的单位是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顺利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县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有岗位职责,并按职责要求严格执行,标准分4分,自评4分。

2.落实机关公示制度,公开办事程序

我局认真落实机关公示制度,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在一楼大厅宣传窗口张贴有“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综合楼办公区示意图”,做到一目了然,要办什么事可以直接到对应股室办理,在二楼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外张贴有公开办事程序,三楼局办公室外设有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栏,做到重大事项公示,办事程序公开,标准分4分,自评4分。

3.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告、备案、听证或风险评估等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为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健全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为:5122432,5124018,5120144 ,严格执行文化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勐海县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意见的实施意见》做到重大行政行为报告、备案、听证或风险评估,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安排执法工作,标准分5分,自评5分。

4.行政处罚程序实体合法,行政复议无撤销,行政诉讼无败诉

我局行政处罚程序实体合法,一年来,我局共出动人员172人次,车辆共50车次(其中:联合消防、公安、安监、县政府等5个单位进行联合检查1次;联合市场监督局进行联合和检查1次、联合县公安局勐海镇派出所1次),发放节前通知64份,发放停业办证通知3份,检查经营户330户次,检查宾馆、酒店176家,通知整改11家。查处网吧3户,娱乐会所6起,已全部结案,共收取处罚金6000元;娱乐会所,共下达行政警告书2家。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及地摊14户,查处无证经营8户,收缴了图书共838本,旅游市场整治联合执法检查168天,共出动执法人员1008人次,执法车辆504辆次,检查旅游车辆1576辆次,司导3152人次;深入开展日常检查,检查旅游景区(点)569家次,宾馆(酒店)443家次,购物点767家次,旅游餐饮91家次;发放制作发放勐海县道路交通安全和旅游温馨提示4014余份。检查涉嫌违规案件5件,立案4件,处罚金额2.02万元由于执法准确公正,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标准分4分,自评4分。

5.制定完善错案追究责任制,全年无违法案件发生

我县文化旅游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按照强监管、优服务、促发展、抓队伍的工作思路,通过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开展“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网吧”清理整治口岸占道经营”、按照省、州开展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海政办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为做好文化旅游管理工作,我局制定完善了错案追究责任制,积极实施科学、有效管理,做到全年无违法案件发生,确保了文化市场的繁荣有序和安全稳定,标准分4分,自评4分。

6.依法及时查处和纠正本单位管辖的违法案件,发现及时,纠错及时,查处及时

我局坚持依法办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一年来,受理处置旅游投诉案件397件, 为游客挽回损失468.6万元及时调查处理了“3.184.06”两起导游人员打游客事件,充分保护了游客权益,维护了我县旅游形象,查处涉嫌违法案件4起 (其中网吧2起,娱乐会所2起),做到依法及时查处和纠正本单位管辖的违法案件,发现及时,纠错及时,查处及时,标准分4分,自评4分。

7.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4年我局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今年,我局制定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单位”方案,但由于忙于应付各种具体事务,忽视了创建活动开展工作的信息收集工作标准分5分,自评2分。

 

 

                          勐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61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