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打击传销工作举报投诉制度

来源 :勐海县文化旅游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7-17

打击传销工作举报投诉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打击传 销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和健全长效机制,维护辖区内社会稳 定和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创建无传销社区 (村) ”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根据国务院有关打击传销的规定 和省打击传销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举报、投诉办公室设在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 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工作 设专人负责,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设 置举报箱。 

第三条 举报、投诉可以分三个层次,群众可以通过向 社区反映情况,由社区向市场监督管理所反馈情况,也可以 向辖区传销监管员举报投诉,还可以直接拨打市场监督管理 所、派出所对外公开的举报电话。 

第四条 对公众举报、投诉问题,按集中管理、登记的 属地办理原则。登记人员在接到举报电话后要及时记录在案 并第一时间移交相关工作人员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街道传销 举报后要及时调查核实:

属于社区转交的传销举报,应将调查结果向社区反馈; 

属于传销监管员转交的传销举报,应将调查结果 向传销监管员反馈; 

通过对外公开电话转交的举报,应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

第五条 由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负责,第一时 间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备案。若在了解情 况之后,确定为传销活动,则第一时间上报西双版纳州打击 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联系社区、公安等相关单位, 制定严密措施,确定并落实联合执法行动。 

受理的投诉和举报,要做到即接快办;对需紧急办理的 投诉或举报可先处理后登记。 

属地监管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及时安排办理,认真 了解情况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在处理投诉举报的记录、登记、交办工作流程时,应填 写相应表单、并随结果报告一同存档。 

办案人员应对投诉举报人或要求保密者的个人信息予 以保密,有关案情及办案过程不得泄密。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工作举报电话: 12315,2127292;公安派出所举报电话: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