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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对搬迁 诊所新地址进行现场督查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14

勐海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对搬迁诊所新地址进行现场督查

    2017年7月31 日,勐海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带领副所长、卫生监督协管员三人同行到格朗和苏湖村委会苏湖村监督检查新申请的地址变更诊所,并对诊所负责人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二、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必须配备紫外线消毒灯与污物桶。

四、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以上意见要求诊所负责人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