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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60号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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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10-22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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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海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海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林资源〔2021〕15号)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函〔2021〕56号)等文件精神,严格保护林地,推进林地科学管理,落实州人民政府的部署,有序开展我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意义和目的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林业在生态建设中对于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中具有核心地位,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国务院明确要求“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应科学合理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勐海县森林资源现状,统筹做好全县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明确林业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我县建设“普洱茶现代产业示范县”和“康养旅居示范县”、“乡村振兴示范县”的需要。

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专项规划,是指导未来15年林地保护利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优化林地结构、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实现林地科学管理和落实林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是实现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的根本保障。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总体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基本国策,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方针,在国土空间规划的统领下牢牢把握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定位,明确林业生产、生态发展空间,严守生态红线,以优化结构、强化调控、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创新林地管理体制机制和科技为动力,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引导全社会严格保护林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完成县级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以勐海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成果为基础,健全基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提升林地定额管理水平,优化林地空间治理体系,开展规划监测评价,形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林地保护利用空间格局。

(三)编制原则

1. 依法依规,严格保护。严格遵循《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根据我州林地资源现状,严格保护现有林地资源,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按照森林分类经营和管理的思想,对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脆弱区域的林地,规划为重点和严格保护的林地;对能够高效生产木材、竹材、木本粮油和生物质能源的林地,规划为重点利用的林地。

2. 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对其具有指导、约束作用。规划编制中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优化生态保护格局,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强化与其他专项规划、三条控制线划定、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等工作的相互协调,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等目标和任务相衔接,对林地保护利用作出系统性安排。

3. 合理布局,科学管理。根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和森林的多功能需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使用林地需求,明确各区域的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和重点,科学合理地配置林地资源。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方面手段,改进规划方法,注重公众参与,提高编制的民主化与智慧化水平。

4. 提高效率,注重实用。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转变林业发展和林地利用方式,科学使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改变林地粗放经营、低效利用的现状,促进我州林地利用从粗放低效向精准高效转变。

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相关指标必须是易获取、可考核、可分解、可汇总、可传导,可比性强。同时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机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权威性。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勐海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事项研究

  长:钢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如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员:丁继龙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赵永见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永强   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副局长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县水务局副局长

彭国元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冉艳萍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卜世联   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

源保护部主任

     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稿

护所副所长

申国晋   布龙州级保护区管护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由马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龙同志和罗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县级工作方案编制,及时衔接州级规划,做好县级工作方案编制成果审核把关、报送等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提供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发展相关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预计占用林地定额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数据。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工作经费并监

管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并配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国土“三调”数据、“三区三线”数据的衔接,参与审核县级规划,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的需求,以及衔接后的相关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负责提供全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各类水资源保护区的情况和相关材料;指导协助做好保护等级的确定,主体功能分区划定。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十四五”期间的各项重大交通建设项目规划。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权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开展涉及需核实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收集工作。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开展全县工作启动及技术培训;协调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关技术要求全面收集整理规划编制所需的材料和数据;做好县级规划编制的质量跟踪、进度督促工作;负责组织对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的县级评审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十四五期间重大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规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各保护区管护局(所)要成立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依据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资源家底,对部分地块调查核实,落实规划基数和规划目标,协助县级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编制资质要求

县级规划必须由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

(四)编制工作管理

规划编制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采取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统筹兼顾的机制,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编制勐海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四、主要任务

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规划期为2021—2035年。规划主要任务如下:

(一)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对县域范围内的林地保护利用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国家、省级、州级林地保护利用相关政策、规划等的细化落实,侧重实施性。

1. 现状分析与评估。深入调研上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评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林地资源禀赋特点,识别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从数量、质量、布局、结构、效率等方面,评估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的机遇和风险挑战。

2.全面保护林地规划。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林地分类、分级管理,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并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现状提出确保林地、森林保有量的具体措施及相应建设工程。

3.合理利用林地规划。按照科学用地、因地制宜、适地适策、地尽其力的原则,并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现状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方向、措施及相应建设工程。

4.治理体系与重大工程规划。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现状,提出完善林地治理体系和提升林地治理能力的相关措施,确定补充林地、生态修复、森林质量提升、林地结构优化、节约用地的目标任务,明确重大工程布局要求和区域安排。

5.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根据我县实际提出规划实施的组织、政策、制度、技术等保障措施。

五、规划编制程序

根据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局《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规定,规划编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资料,规划准备

1收集资料

1)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林业发展的相关决定;

2)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资料

3)最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森林资源监测成果;

4)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的“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数据;

5)辖区内国家、省级公益林最新区划界定成果;

6)辖区内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成果;

7)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等规划成果;

8辖区内使用林地管理台帐、天然林保护工程规划成果材料;

9)其他与规划编制有关的材料。

2编制方案

编制《勐海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下发执行。

3建立专家团队

组织县级专家团队,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全程参与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过程的咨询论证和技术审查工作。

(二)分析基数,确定指标

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以最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融合衔接,明确全县林地规模,落实基准年(2020年)的林地规划基数。综合考虑规划期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比例、天然林保护规模等,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通过“三上三下”的方式,确定各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2025年近期目标与规划期末目标,以及各项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指标体系包括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主要包括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使用林地定额等;预期性指标主要包括天然林保有量、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比率、林地生产力等。

(三)协调衔接,编制成果

开展林地保护与发展的措施、林地利用结构方向和布局研究,确定林地保护与利用总体格局,突出林地治理体系与重大工程建设,制定相关保障措施,并充分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形成初步规划成果。

)评审论证,完善成果

将初步规划成果送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对规划目标、指标、任务等进行重点论证,并与主体功能区、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成果。送审成果经专家评审论证、修改完善后,报领导小组审查。

)成果报批,规划发布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省级评审和审查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程序组织审核、批准并向社会发布。

六、进度安排

(一)县级规划编制准备阶段。部署启动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县级专家咨询组,拟定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召开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时间为2021年7月

(二)规划数据融合衔接阶段。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勐海县成果数据作为底图,融合林地、草地、湿地与其他用地的范围界线及属性,构建与“三调”数据无缝衔接的森林资源“一张图”,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提供本底数据。时间为2021年3月—6月。

(三)县级规划编制阶段。组织完成县级规划成果的编制;按规划成果审查办法进行评审、审查后,按程序报批。撰写勐海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成果报告。时间2021年8月—2022年6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后,规划编制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指定总负责人,明确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表,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按时提交规划成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各保护区管护局(所)应分别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县级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技术支撑。一是加强技术培训。负责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单位,在规划工作开始之前,必须组织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新一轮林地保护规划编制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夯实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技术基础,提高规划工作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提升规划质量水平。二是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各级林草部门要组织专家团队,全程参与上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评估、专题研究、规划编制、咨询论证、技术审查等工作,保证规划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三)加强财政支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所需经费包括:购买技术服务,现地核实,规划成果、专题报告的编制(图、文、表)及印刷,成果评审论证和报批等费用。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统筹,财政予以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公众参与。在规划编制过程和专题调研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