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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统筹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监测暨森林资源管理 “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68号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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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11-22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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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海县统筹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监测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22




(此件公开发布)




勐海县统筹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监测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26号)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方案及相关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资源202116号)精神,结合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2021年需完成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国家级公益林监测以及2021年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省级公益林监测六项工作(以下简称“六项”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及时掌握全县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动态变化情况,建立覆盖全县、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通过遥感卫星影像对比分析,结合档案资料验证、现地核实等方法,通过模型推算,结合现地核实验证,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的动态变化,按年度产出森林、湿地资源监测结果,满足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需要,逐步实现全县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据”评价,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同时,结合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加大对涉林案件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二、工作思路

“六项”工作按“统筹开展、分别出数”的原则,实现共用一套遥感数据,一次判读区划,一次验证核实,一次现地复核。结合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六项”工作以审核通过的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为基础,通过遥感卫星影像对比判读、档案更新、现地核实及林木生长模型、消耗模型推算等技术手段将各项森林和湿地资源数据更新至2021年底,并分别按要求产出相关成果,逐步实现全县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据”评价,提升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三、主要任务

2021年森林督查

结合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重点督查地方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落实情况,发现并依法查处整改存在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1.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2.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全面排查非法侵占林地种植毁林、毁林开垦、采石采矿、工程建设等各类违法使用林地和滥砍盗伐问题,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3. 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执纪问责。

4. 对上一年度森林督查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持续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查得准、改到位。

5. 对各乡镇自查情况进行复核。重点对未上报自查结果,以及自查结果不能如实反映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单位进行现地复核和质量巡查。

6. 建立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查处、整改销号制度,实行案件查处情况动态管理,构建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数据库。逐一查处违法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推动全面整改。

(二)2021年森林资源监测

2020年监测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全县辖区内森林资源年度监测,获取区域内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其他林木蓄积等年度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分析动态变化的原因,建立森林资源监测数据库,并上报州林草局

(三)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

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结合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现状数据库,组织现地核实图斑变化情况,通过变化情况记载、年度更新调查、数据库更新及更新成果交汇手段,形成县级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现状数据库和变化数据库,编制县级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报告和统计表,并上报州林草局。

(四)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监测

强化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监管,掌握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范围及森林资源动态变化。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解决公益林区划和管理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保护监管提供支撑,规范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出补进审核管理。

(五)2021年湿地监测

2020年监测成果的基础上,对各乡镇开展湿地资源年度监测,获取监测区内湿地类型、面积、湿地保护率、自然湿地保护率等主要指标,分析动态变化原因、建立湿地资源监测数据库,并报州林草局。

四、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工作机构

成立六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杨如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岩温扁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员: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陈海辉  县司法局副局长

赵永见  县财政局副局长

奈良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永强  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副局长

吴相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彭国元  县林业和草原副局长

冉艳萍  县林业和草原副局长

   县林业和草原副局长

王潇霖  人民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卜世联  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源保护部主任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稿管护

所负责人

申国晋  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和草原局彭国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国有林场县级自然保护管护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抽调

各乡镇参照县级成立“六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情况调度和上报工作。

(二)工作职责

“六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六项”工作,制定全县“六项”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案开展“六项”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六项”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或部门进行通报。

“六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县森林督查等“六项”工作,组织草拟县工作方案。履行疑似图斑数据抽查、协调、督导等职责,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对上年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各乡镇对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问题依法查处并进行整改;及时解决疑难或重大问题。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案开展和完成现地核实、涉林案件查办、工作整改。对自查结果不能如实反映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单位进行抽查。严把县级自查、自纠及整改关。按照“一月一报”制度,将工作进展在规定时限内州林草局

县司法局: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六项工作经费并监管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国土“三调”、“三区三线”最新成果数据,指导并配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国土“三调”数据、“三区三线”数据的衔接及后续的相关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负责提供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情况和相关材料。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地)的违法违规活动。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权相关资料和数据,指导各乡镇开展涉及图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矢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

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开展全县“六项”工作启动及技术培训;提供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修编、湿地资源成果,对公益林和湿地总数把关。处理相关疑似图斑数据,分级建立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数据库;督促、协调、指导乡镇开展内、外业核实、现地核查;分解、落实各乡镇预期控制数;指导各乡镇并解决工作中的技术咨询、技术问题;督促乡镇工作进度;开展外业质量检查;对乡镇提交的现地核查成果进行审核;建立县级监测数据库,编制县级监测成果;督促、协调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完成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监测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林草执法机关全力做好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办工作。配合国家和省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负责组织对上年度查办的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将“回头看”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2021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刑事案件、国家级和州级保护区内违法图斑案件的查处,并与林草部门共同做好国有林、集体林地内的行政案件查处。

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保护部负责在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保护区内现地核实工作,并按照属地原则将核实成果资料报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稿管负责在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保护区内现地核实工作,并按照属地原则将核实成果资料报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负责在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辖区内现地核实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将核实成果资料报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六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收集核实各类规划界限(行政界、权属界、公益林界线以及2021年内新增的湿地保护小区、水源保护区等设立的批复文件和边界范围数据等)和林业生产经营档案;负责组织完成国家级、州级保护区外疑似变化图斑(含森林督查、森林和湿地疑似增减变化图斑)的内业核实、现地自查(森林、湿地增量图斑均应现地调查核实),以及数据更新和成果上报,对目标责任制进行自查,及时开展“回头看”,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动态管理机制;按《云南省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要求,更新森林、湿地数据库;编制上报监测成果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五、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7月中旬)

1. 制定2021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监测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方案,召开工作启动会和技术培训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 森林资源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处理。对间隔期内造成地类面积及蓄积量变化地块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矢量化处理,对政区数据及权属界线进行核对。

(二)现地核查(7月中旬至8月底)

1. 疑似森林、林地、湿地面积增减变化图斑调查核实。对下发的森林、林地和湿地变化图斑,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档案核实,对存在疑问的图斑进行现地核实(其中对所有森林、湿地新增地块必须全部到现地核实,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对上年度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 森林蓄积变化图斑调查核实。按照《云南省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规定,对非正常变化、新增乔木林图斑进行现地补充调查,结合森林蓄积量控制数更新到森林小班数据库中,同时获取辖区内其他林木蓄积量(疏林地、散生木和四旁树蓄积量)。

3. 湿地变化图斑调查核实。按照2021年判读数据库中湿地面积减少的图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人员逐一核实,填写核实调查记录表。对于各地调查新增湿地图斑,须全部现地调查获取图斑界线,填写核实调查记录表。对于新增的湿地保护小区、水源保护区等完成一般湿地认定的图斑,须收集设立的批复文件和边界范围矢量数据。

4. 外业质量检查。根据乡镇自查情况,配合组织开展省级、州级外业质量检查工作。对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和湿地资源监测进行外业质量检查,外业抽查比例为地类变化图斑总数的2%-3%;组织对森林督查进行外业检查,外业抽查比例根据内业检查情况确定。外业质量检查分为指导性检查和评质检查两种。省、州组成质量联合检查组,在工作开展的前、中期,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不评判质量等级;外业工作进入后期,省、州质量联合检查组按照质量管理规定,按抽查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图斑评质验收,确定是否转入内业工作。

5. 森林督查自查结果上报。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合格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各乡镇务必于8月5前将自查成果(含自查数据库、现地照片和文字报告等)报县“六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州级相关的验收修改工作。

(三)案件督查督办和复核检查(9月至10月)

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各乡镇积极配合好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对森林督查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现地督查督办,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配合好国家林草局昆明勘察设计院负责开展内、外业复核及质量检查。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各乡镇要及时收集整理国家林草局昆明勘察设计院检查、验收反馈意见,在林草局的指导下及时进行补充调查,修改、完善自查数据库、报告等成果。

(四)内业检查和汇总分析及数据更新(10月至11月)

1. 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9月15前,各乡镇需将内业检查、审核后的森林督查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变化数据库和相关佐证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并全面完成内业检查和审核后于10月5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州林草局,数据库同步上传到森林督查管理平台和国家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

2. 森林、湿地资源监测。1026日前,各乡镇将经内业检查、审核后的森林、湿地资源监测变化数据库成果和相关佐证材料,以正式文件报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并全面检查和审核内业后于115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州林草局。

(五)下发通报(2022年1月底)

在森林督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发现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或被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通报的,县“六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向全县进行通报。

(六)落实整改(2022年6月30日前)

各乡镇根据森林督查通报情况及时进行查处整改,并于6月1日前将查处整改情况上报县林业和草原局6月15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将全县查处整改情况汇总后上报州林草局。

六、工作成果

(一)2021年森林督查成果

成果包括:督查报告、数据库、通报文件及其他成果资料等。

1. 成果报告

县级报告内容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森林资源管理基本情况、主要督查结果、对督查结果的分析评价、开展森林督查的做法和成效、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存在问题,以及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建议等,上年度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移交、查处和整改情况,以及违法违规项目(伐区)说明。对森林督查疑似图斑中涉及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植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单独形成县级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植专项整治成果报告。

2. 建立数据库

按照“全国森林督查数据库属性结构表”的统一格式,按分级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分级汇总和统计。

3. 通报文件

对森林督查工作中组织不力、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以及发现的重大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全通报。

4. 其它要求

1)各乡镇每月10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将本辖区森林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林业和草原局

2)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全县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情况经县“六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2022年6月15日前上报州林草局。

(二)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

县级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报告及统计表按照信息管理系统的统一格式建立县级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年度变化数据库(含问题图斑)。行政区划界线有变化的,提交行政界线矢量数据库。

(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监测

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提交成果。

(四)2021年森林资源监测

以乡镇为监测单位,生成全县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文字成果有:监测报告和统计表(年度森林资源统计表、森林面积蓄积现状统计表、森林资源监测指标变化统计表、森林面积转移变化统计表、林木资源期末(期初)存量及变动表、森林资源期末(期初)质量及变动表、森林地类变化原因面积统计表等),数据库有:现状数据库、变化数据库。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向社会公开发布,监测指标可用于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等。

(五)2021年湿地监测

以乡镇为监测单位,生成全县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文字成果包括:监测报告和统计表(湿地资源统计表、保护地及其他保护形式名录表、湿地资源年度变化面积统计表、湿地资源变化原因统计表、湿地资源面积转移变化统计表)。数据库包括:监测矢量数据库、属性数据库。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乡镇高度重视“六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履行本辖区“六项”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组织、技术指导和成果汇总,确保案件及时查处。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辖区内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整改,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动态管理。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调度,每月10前向县“六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每月20前将工作进度通过国家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提交工作进度。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三)强化工作管理。全县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六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调整林地范围、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范围和等级、林地保护等级等数据,严把工作质量,按时上报成果。上报成果必须以正式文件报送,涉密的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

(四)明确工作责任。核查人员必须到现地进行实地检查,所有现地核查图斑,留存现地图像资料,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认可。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应立即依法进行查处,涉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严肃查处整改。各乡镇要将森林督查与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要突出对重大要案的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要深入开展“回头看”,全面清理陈案旧案。要认真开展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查摆问题发生原因和规律,以案促改。

(六)严明工作纪律核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规定开展“六项”工作,对不按要求上报结果,不认真开展现地核查,特别是组织不力、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擅自调整林地范围和保护等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范围和保护等级等管理问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国土三调的衔接。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53号)精神,以“三调”数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为基础,落实林地、草地、湿地现状范围界限,细化林草小班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