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贯彻落实 云南省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 作者 :佚名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6-24 03:56
  • | 部门解读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贯彻落实

云南省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党委和管委会,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县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州属驻县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西政发〔202210精神,统筹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切实完成好全年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紧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制定《勐海县贯彻落实云南省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全力抓好稳增长工作,细化实化各项稳增长措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积极主动做好市场预期引导有关工作,加强政策评估和动态优化,做好政策储备研究,暂缓出台各种收缩性政策。

二、及时报送信息

实行月监测、季报告、年评估一是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定期报送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每月18日前报县发展和改革局(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每季度末月(630日、913日、1213日)前报政府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每季度向人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二是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通知下发之日起5日内反馈州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及电话:徐涛5124273;邮箱:mhfgzhg@163.com

三、强化督导问效

人民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各重点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推进情况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的部门督促加快进度,对严重滞后的部门及时进行约谈问效

 

附件:勐海县贯彻落实云南省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26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勐海县贯彻落实云南省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

1

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传防控策略不动摇,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强化堵、清、防、保、扛措施。健全完善边境联防体制机制,持续压实五级书记抓边防、五级段长守边境责任,加快建设技防设施和智慧边境,严格边境地区及重点人群管控,管住边境出入通道,牢牢守住疫情不发生底线。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

2

精准做好常态化防控。加快提升防控能力,提高防控的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从严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全面加强社区管控,全面落实四早措施,确保及时实现动态清零。持续改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变异毒株防范。严格人员流动管控,加大区域协查力度,加强进口货物风险防范,落实高风险岗位人员防控措施。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举办会议、聚会、开展重大促销等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

3

做好应急处置预案。一体推进战疫情、保民生、保稳定,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优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把突发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持续提升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应急处置等能力。积极争取抵边行政村有关政策支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民生、就业、保供稳价等工作。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4

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努力做好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申报工作,统筹各类资金,重点用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5

加大省预算内资金争取力度。重点围绕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以及中老铁路支线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兴水润滇工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循环化改造、数字经济、城市更新及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等建设任务,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

全面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预算内专项资金。科学分配、及时下达、用足用好县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发挥重大项目指挥部积极作用,抓牢抓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助力全州争取骏马奖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

加快重点领域投资建设。积极向上争取、筹集资金支持交通项目及兴水润滇重点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勐海至打洛(口岸)高速公路、西双版纳州旅游西环线(勐海段)公路工程、自然村通硬化路;确保曼彦水库、曼先水库、沙河小镇一期防洪治理等重点水网工程,实施垃圾转运一体化、东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曼丹流域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向上争取并统筹资金,依托大通道建设打造现代物流体系。向上争取并统筹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省级重点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绿色能源、生物医药、文旅健康和专精特新企业延链补链强链。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用于工业项目的节能降碳、研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8

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做好土地、林地、环境容量等要素指标的计划安排,积极向重点项目、工业园区倾斜,提升要素产出效率。加快提高用地等环节审批效率,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定年度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建立重大项目11服务机制,对重大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实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进一步压缩项目前期工作耗时,提高项目审批服务质量。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9

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信贷支持强度,促进社会融资规模稳步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全县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加大对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融资工具和配套政策制定,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

 

10

鼓励以商招商。统筹县级财政资金,对引进新增投资大米、文旅康养、普洱茶、现代农业、现代物流、食品加工、傣医药等重点鼓励类产业项目,以及引进勐海县行政区域以外非财政性直接投资,并有正式登记注册手续的企业及国内外自然人给予奖励。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做好产业链延伸、补齐,做强特色农业、生物医药、新材料等。

县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11

促进财政金融投资同向发力。建立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金融机构融资联动协同机制,更好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信贷投入,持续加大信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按月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不定期召开政银企联席会议和对接活动,开展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定期沟通会商。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

 

12

加快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大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制定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盘活闲置厂房、设备等资源,释放生产能力和经济价值。加快盘活低效、闲置、暂停开发的旅游、矿山等各类资源。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3

加快专项债券和预算内资金使用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拨付已到位各类资金支出进度,加快形成更多实物量。加强对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的督促检查,依法依规对长期资金趴账的项目作出调整、收回处理并通报。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大力实施促消费行动

14

积极扩大农村消费。支持建设电商直采直销基地、生鲜农产品产地仓,开设农特产品旗舰店、特产馆,开展直播带货。支持加快实现快递进村。持续开展汽车、家电下乡促销活动。

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15

积极扩大城镇消费。支持实体店、城市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升级,支持连锁企业、老字号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支持商圈及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积极争取新认定国家级或列入国家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持续打造夜经济地标和网红打卡点。对全年销售额增量排名前列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积极争取省级奖励。对全年新建连锁直营门店达到10家以上的品牌连锁店经营企业,根据新建直营门店数量给予奖励。开展彩云购车补、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活动,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简化各类市场主体举办户外促销活动的审批手续。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着力提升外资外贸发展水平

16

支持扩大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带来的机遇,鼓励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对国家已列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贷款项目,积极争取省、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持的同时,给予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重点支持。着力提高外资利用率,加快推进利用外资的项目,积极争取省级奖励。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境外项目中长期贷款,积极争取省级贴息支持。对境外投资合作项目,积极争取省级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

 

17

支持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全力做好景洪至勐海铁路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物流体系和工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产值增速较快的加工贸易企业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技术创新等给予补助;对经认定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省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给予奖励。加大金融支持外贸发展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外贸专项信贷额度,分类支持外贸重点企业、龙头生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打洛海关、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

 

五、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18

切实稳住农业基本盘。大力支持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农业投资增速16.85%。确保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在70万亩、29万吨以上,保障生猪、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供应,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建设4.71万亩高标准农田。支持农业科研和技术应用推广,加大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

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9

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建设滇重楼、砂仁、萝芙木、美登木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加工基地。支持特色农产品和畜禽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参与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竞争性创建,争取获得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积极争取州级试点创建。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

支持重点园区优化提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标准化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对列入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淸单的项目,优先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支持工业园区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先进技术应用,争取列入省级示范。支持工业园区创建为国家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奖励。鼓励园区扩产增效,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奖励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激励。对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或股权投资支持。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国资委

工业园区管委会

21

着力提升电力保障能力。推进实施220千伏勐混输变电,110千伏象山变、班章变、佛双变、榕林变输变电;35千伏那达勐、格朗和输变电;35千伏勐满变、西定变、勐阿变、勐宋变、勐往变、巴达变增容改造;10千伏及以下农网升级改造,力争6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落地建设,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开发。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供电局

 

22

支持旅游业加快升级和市场恢复。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评定为甲级旅游民宿的主体、新开发具有云南特色文化元素且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旅游商品及创作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的主体,积极申请省、州相关奖励和补助。允许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21231日。贯彻落实云南省文旅消费券政策,落细落实各项支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财政局

23

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一城一策要求加快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超出合理去化周期的情况下,要采取有力措施稳价促销;低于合理去化周期的情况下,要增加土地投放和商品房供给。加大对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出台吸引外地人口落户和安居的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和企业运行监测,主动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金融办

24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积极争取省级新型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国家级骨干直连点建设、区块链产业发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和数字小镇建设。积极积极争取数字城市和智慧县城建设试点。鼓励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在我县设立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子公司),对实际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积极争取省级奖励。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六、推动城乡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25

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争取金融信贷支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69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

26

加快城镇老化管网改造提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推进供水、排水、燃气等城市(县城)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27

支持民族地区提升农村住房功能。开展民族地区农村住房功能提升试点,积极争取对设计方案和改造提升建设投入省财政资金的奖补,支持在保留民族优秀传统建筑风格和满足安全稳固的基础上,合理分隔卧、厨、厅、卫功能,提升保暖、隔音、防火等性能,升级成为具有现代居住功能的传统民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财政局

28

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树立强烈鲜明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导向,加大力度推动县市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增长,力争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增长进位排名全省前20位。积极争取省级实施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财政局

七、努力增强创新创业能力和活力

29

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落实好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全力推进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用好中小企业发展和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0

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培用和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人才专项资金,支持培养引进使用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驻本县院士科技研发,鼓励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应用科技研究项目和科研平台建设。

县委组织部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加大助企纾困减负力度

31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国家和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及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帮扶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拓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分时段弹性收费政策实施范围,降低物流成本。

县税务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32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融资支持力度。发挥好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中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对借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业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再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贴息标准上浮10%。加快完善县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立重点中小微企业淸单,建立政府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重点中小微企业定期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积极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