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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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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8-02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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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办发〔202376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勐海县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26

(此件公开发布)

 




勐海县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王宁书记调研西双版纳指示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 2023—2025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勐海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按照强措施、控内源,腾库容、削峰值,减天数、惠民生的总思路,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大气环境问题,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总体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PM2.5浓度稳中有降,优良天数比率进一步提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中国普洱茶现代产业示范县”“康养旅居示范县”“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PM2.5浓度控制在 25μg/m3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NOxVOCs完成减排指标;二氧化碳(CO2)排放稳中有降,为率先打造全国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措施

积极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土地结构优化调整,统筹碳达峰、碳中和及减污降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坚决打好春夏季攻坚行动

每年 1—5 月实施更为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六严禁、六管控、一加强措施,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时段采取错峰建设、限产限排、降雨增湿等应对措施。当出现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完善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加强技术会商,落实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施等。

(二)科学优化产业布局

积极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满足规划环评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力度,落实清洁化生产要求,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新建水泥、制糖、橡胶、建材、木材、洗涤、塑料等企业。加快城市建成区污染企业调整力度,科学布局烧烤行业。

(三)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编制燃煤锅炉清单,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稳妥推进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建设,非化石能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并实现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加强禁燃区监督管理,确保按时完成禁燃工作

(四)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以新建的机场景海高速公路和在建的海惠连、海打高速公路为依托,及时制定运输结构调整计划,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低碳水平,构建清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大力整治扬尘污染

强化施工工地、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提升城市保洁和清扫力度,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

(六)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开展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与降碳措施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餐饮(烧烤)油烟管控。

(七)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继续推动工业炉窑全面综合整治及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定期抽查检查,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监测联动执法,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坚决查处。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蓝天保卫战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把落实好各项措施任务作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抓手,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各方责任,对标本方案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照职责分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对本部门所承担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制定符合实际、详细具体的措施抓好落实。(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强化统筹协调。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部署和监督全县应对大气污染工作,认真抓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县政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县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加强环境司法保障。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工作推进不力、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或未落实有关要求的乡镇,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优,一票否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加强联动合作。加强与州外办的对接与沟通,积极争取对外协调帮助,配合州外办协调境外周边国家森林火灾、秸秆禁烧等污染防控,共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大气污染。(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县外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 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动员社会各方力量, 群防群治。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倡导绿色出行、绿色生活。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央企、国企、规上企业要作表率,积极引导绿色生产。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形成全民自觉维护良好环境的格局。(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勐海县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主要措施清单

 

 

 

 

 

        

 


附件



勐海县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 主要措施清单


 

 

 

 

2

科学加强和改善城市交通管理,持续优化城区道路管控,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怠速、慢速造成的排气污染。制定 1月机动车管控方案,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划定并公布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敏感区域和路段实行货运车辆限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

 

牵头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3

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梳理全重点行业清单,不定期组织污染防控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督促企业正常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和治污设施企业各项减排措施真正发挥环境效益。建立企业信用机制,将绿色施工和违法查处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上传至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对治污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的力度。

 

,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

(二)落实重点时段管控措施

 

 

4

错峰建设。密切关注城区空气质量状况,当出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小时均值≥100应结合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差异化措施,在建成区范围内实施错峰建设,加强PM2.5 O3的协同控制。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5

限产限排。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行业,列出名录,对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控源措施,结合污染天气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实施限产限排及科学管控机动车。建成区企业单位燃煤设施停止生产使用。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科工信局公安局


 

 

 

 

6

降雨增湿。气象部门要制定并适时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人工增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合适的气象条件,适时采取人工增雨。在城市重点区域、主要道路增加洒水、雾炮车喷雾频次,每小时不低于 最大限度减轻环境空气污染。2月加大建成区清洗、清扫、洒水、雾炮车喷雾。

 

 

, 牵头单位:气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污染天气应对

 

 

 

7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预测AQI 日均值≥100 将持续 天(48 小时) 及以上,且 PM2.5 浓度日均值>35μg/m时,应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城市建成区停建、停产、停运等三停措施。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8

完善空气质量监测预报体系。推进大气边境传输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配合州级开展未来 3天区域污染过程预报,形成区域空气质量趋势预测能力。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效果评估,结合重污染成因分析,系统总结监测预报、预警响应、措施落实等各环节执行情况和成效,梳理薄弱环节,不

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气象局

 

9

加强技术会商。建立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以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及时实现大气超标污染因子等环境监测数据共享;补齐

PM2.5 O3 协同控制、边境污染物大气传输、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


 

 

二、科学优化产业布局

 

 

11

严格环境准入。积极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满足规划环评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力度,落实清洁化生产要求,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新建水泥、制糖、橡胶、建材、木材、木炭、洗涤、塑料等企业。加快城市建成区污染企业

调整力度,科学布局烧烤行业。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县科工信局

 

12

严控“两高”项目及行业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工信局生态环境勐海分局

三、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13

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编制燃煤锅炉清单。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淘汰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

不再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到 2023 年底,完成行政区内所有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稳妥推进“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建设,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并实现煤炭减量替代。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勐海分局

14

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加强禁燃区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市场监管局、县科工信局


 

 

四、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15

以中老铁路、景海高速公路海惠连高速、海打高速全线通车为契机,及时制定运输结构调整计划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到 2025年,依托港口,逐步提升水路货运比例,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低碳水平,减少机动车船尾气、黑烟排放,推动绿色澜沧江建设,构建清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勐海分局县科工信局

 

 

 

16

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国六排放标准燃油汽车,鼓励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船。力争 2025年实现新增新能源

汽车 1000 辆以上,逐步推进船舶改造升级,加强船用燃油监管力度。力争公共交通基本实现“电动化”,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和站台设置,新增及更换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 60%,为绿色出行提供保障,并逐步开展城市建成区市政环卫、邮政快递等柴油车辆清洁化改造。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17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制定《勐海支持鼓励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工作。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淘汰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回收拆解。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已淘汰车辆在城市周边、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工矿企业内部使用2025底前,按要求规定时限完成非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县科工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勐海分局


 

 

 

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场内作业机械、车辆超标和冒黑烟问题,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组织开展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检查等方式,检查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和排放等情况。参照成品油监管机制,严格成品油市场监管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OBD)安装试点。

 

 

 

五、大力整治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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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施工工地、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提升城市保洁和清扫力度。加大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推进开展城市面山、矿山复垦绿化工程建设,提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加强矿山绿化修复,减尘抑尘。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勐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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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社区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强化公路交通、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城市裸露地面、粉粒类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推动城乡结合部道路、城市周边土路、大型场地硬化,全面加强绿化用地、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以及暂时不能开工建设用地扬尘治理。建成区及周边的沙石料、商砼等运输车辆要纳入渣土车管理平台统一管控,加强沙石料场和商混、沥青搅拌站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扬尘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勐海分局自然资源

六、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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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与降碳措施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快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加大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培育绿色消费理念, 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和CO2 排放达峰的“双达”工作。发展以普洱茶精深加工、傣药南药制造、生物保健品研发、绿色食品加工等优势生物资源为主的轻

工业,扶持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工信局生态环境勐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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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CO2 排放达峰行动。制定勐海 CO2 排放达峰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达峰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重点部门和行业碳排放尽早达峰,积极推动建立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做好全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设计,研究提出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部门和行业分解机制,提出落实碳排放达峰目标的对策措施,确保实现达峰目标。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勐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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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强化先进低碳技术应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建材行业原燃料替代。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动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强绿色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重点抓实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运行、可再生能源应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大力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积极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源清单调查、统计核查,为编制碳达峰计划提供科学支撑。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工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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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依托得天独厚地域、资源优势,做好“碳减排, 增碳汇”,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为重点,开展森林经营碳汇等类型项目调查摸底,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资源价值项目储备,对项目开发企业碳交易履约进行专业指导,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打下基础。指导红塔华新水泥企业做好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核算工作,帮助企业了解配额分配原理、交易规则等政策制度,鼓励企业实现低成本履约,规范、有序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开展气候投融资研究,探索生态价值变现有效途径,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业和草原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禁烧区划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全面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持续提

 

 

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积极加大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充分发挥村组基

 

 

层组织作用,引导群众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降低传输过程对本区域的环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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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影响。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智慧林业”、卫星遥感、高清

局、生态环境勐海分局业和草原局

 

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预警监测平台和技术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

 

 

度,推进“人防”、“技防”结合,实现卫星影像火点“零增长”。切实

 

 

加强城市垃圾(枯叶)、秸秆焚烧管控,严防秸秆、落叶、垃圾露天焚烧

 

 

造成区域性污染。

 

 

强化餐饮(烧烤)油烟管控,建立管控网格责任机制,延伸管理范围、提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升管理质量、达到预期效果,落实安装全覆盖、开机全覆盖、管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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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全覆盖。推荐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及活性炭吸附相结合的复合式治理工

 

艺,有效去除油烟和非甲烷总烃,保证油烟废气达标排放。出台政策措施

 

科学加强城市环境敏感区域餐饮(烧烤)油烟管控。

七、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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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2023 年内健全固定源排放清单,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定期抽查检查,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监测联动执法,重点检查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期间

、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

 

工业企业执行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措施,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坚决查处


 

 

 

 

 

 

 

28

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开展橡胶加工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橡胶加工行业突出环境问题。到 2023 年,完成橡胶加工企业废气臭气)综合整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构建较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橡胶加工行业全流程环境管理体系。推动华新红塔水泥厂超低排放改造省级示范工程建设,降低 NOx 排放总量,减少O3 二次污染。以制糖、橡胶、茶叶、建材、木材、木炭、洗涤、塑料加工等行业为重点,通过替代原料、替代燃料、提高燃料效率、改进治理工艺全面带动污染治理能力提升。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推动化工、建材等企业生产车间、物料堆场全封闭或半封闭,全面提升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县科工信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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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动工业炉窑全面综合整治。2023 年 12 月底前,工业炉窑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组织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评估工作,通过“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提升产业发展水

平。按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燃料清洁化替代,污染物深度治理等措施手段,推进砖瓦窑、木炭、橡胶等行业深度治理,实施治污设施提效升级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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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严格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的原则,在 2023 年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开展专项整治,2023 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散乱污”以及建材加工五金加工等小作坊全部退出主城区,搬迁至新的工业园区或政府划定区域并实施升级改造。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县科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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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2023 年内建立VOCs 排放企业明细清单加快实施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督促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制定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2024 年底前,力争各行业基本使用低VOCs 含量涂料,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 含量涂料和胶粘剂。强化VOCs 无组织排放管控。以化工、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车维修维护等行业领域为重点, 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强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管控,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开展整治。开展VOCs 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对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 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且无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造。对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车维修维护等行业(领域治理集气罩收集效果差、治理设施简单形同虚设、工艺单一处置效果达不到要求、VOCs 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不密闭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推进油品储运销VOCs 综合管控。定期检查油罐车密闭性,严厉查处在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汽车罐车密闭性差导致泄漏的行为,加油站要建立管理台账, 定期检查油气回收装置运行、储油库油气泄漏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油罐车密闭性好、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正常、储油库油气无泄漏。加强治理设施运维监管,重点减排企业开展提升“三率”即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去除率自查行动,规范完善VOCs 治理设施台账。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勐海分局交通运输局、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