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解读《勐海县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 :勐海县民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6-14 05:10
  • | 政策文件 


勐海县人民政府印发《勐海县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推行生态葬式葬法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为便于各部门各乡镇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作以下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1. 国家民政部等9部门联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

2. 云南省民政厅等9部门联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云民事〔201837号)

3.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地区节地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前期工作的通知》

4. 《关于开展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47号)

二、目标任务

收到《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地区节地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前期工作的通知》,县民政局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组织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展开相关工作。一是及时向县级分管领导汇报了省厅工作要求二是深入村寨开展调研。组织人员深入村寨调查走访,收集群众对丧葬的需求和生态葬式葬法三是牵头草拟《勐海县生态安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勐海县生态安葬奖励细则(试行)》在州民政局的指导下经过内部多次讨论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于711日第一次向县级有关部门和11个乡镇进行意见征求。8月省厅组织专家组对全省少数民族生态葬式葬法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于10月份在民政部召开了专家认证会。根据民政部、省厅和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于2023125日第二次向县级有关部门和11个乡镇进行意见征求,再次修改完善后报州民政局。20241月,根据省民政厅、州民政局的指导意见,第三次进行修改,并于2024115日第三次向县级有关部门和11个乡镇进行了意见征求。2024131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方案和细则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截止目前,我局已经根据各级、各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定稿,形成送审稿。

、涉及范围

勐海县11个乡镇

、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个部分内容,分别是:重要意义、总体要求、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相关要求。

1. 重要意义推行生态葬式葬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的迫切需要。普及、推开生态葬式葬法充分结合了我县实情,有利于巩固和传承民间优良丧葬习俗,有利于殡葬问题治理,从而更加全面保护我县赖以发展的生态基础,更加凸显我县生态底色和品牌,促进勐海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 总体要求。包括个内容:指导思想、主要目标、生态葬式葬法范围

3. 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勐海县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4. 主要任务。8个内容:一是完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建设1个县级生态安葬示范公墓。三是建设11个乡镇生态葬公墓。四是鼓励新增村组生态葬墓地。五是制定奖补政策。六是建立生态安葬规范。七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八是加强丧俗改革。

5. 工作步骤。四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20241月至3月)。二是全力推动(20241月至202512月)。三是中期评估(202412月)。四是总结评估(202512月)。

6. 相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三是加强社会参与。四是加强基础保障。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六是加强示范引领。七是加强联合执法。八是加强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