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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水务局关于复核划分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 作者 :陈寅龙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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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12-17 03:12


为了加强勐海县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勐海县在国家、省级和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勐海县实际情况,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复核划分了勐海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预防区

勐海县复核划分了西双版纳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西双版纳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州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7个乡镇、73条小流域,重点预防区面积2514.85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7.36%。(详见附件及附图)

二、重点治理区

勐海县复核划分了西双版纳州西部南览河沿岸州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2个乡镇,13条小流域,重点治理区面积303.04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71%。(详见附件及附图)

本公告由勐海县水务局负责解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附件:勐海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表

附图:勐海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图

 

勐海县水务局

20211213


附件1  勐海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表.docx

附2图 勐海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