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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程序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程序
(1)受理
1、群众举报
2、信访材料
3、新闻单位披露
4、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
5、巡查发现
(2)审查
1、是否有明确的行为人
2、是否有违反土地、矿产、的法律法规事实
3、依法是否应追究责任
4、是否属本部门管辖和范围内处理
(3)立案
1、填写《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呈报表》
2、报分管局长批准
3、重大案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4、将立案决定通知违法当事人
(4)调查取证
1、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调查、取证、现场勘测
2、认定有明显违法行为的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3、全面收集,审查证据,应处罚或需听证的,制发《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及《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4、依据有关法律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审理部门审查
(5)审议、处理
1、要求听证的,制发《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会
2、案件讨论
3、作出审查意见
(6)处罚
制作《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
(7)送达文书
3日内送达《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
(8)执行
1、填写《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连同案件卷宗副本送交法院
2、协助法院执行
(9)结案
1、收集处理结果
2、写出结案报告
3、立卷、归档
4、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