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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勐海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 工作专题会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5-14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工作简   

(第21期)

矿产资源管理股                       2024511 

 

勐海县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勐海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

工作专题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全县非煤矿山企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511日下午,在县自然资源局4楼会议室召开勐海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如春主持会议,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林业草原局和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分管领导,以及全县33座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和部分探矿权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然资源部等7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和《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汛期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报了勐海县非煤矿山2023年下半年以来新增违法使用林地情况、近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在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情况。县林草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和自然资源局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分别就矿山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打非治违、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要依法报批完善矿业权审批手续,特别是矿业权即将到期的,要严格按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在采矿权、探矿权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二是要依法依规开采生产,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生产,杜绝过期开采、越界开采、无证开采、以探代采和违法占林占耕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三是要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严格落实“边生产边修复”规定和按期足额缴存复垦费和恢复治理基金。四是要快速完成各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五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汲取今年以来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