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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土地建房?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6-19

强占土地建房?法院强制执行!

 

案情简介熊某于2023年6月擅自在某乡镇红壤生态实验站南边非法占用土地建住房及仓库 , 2023年8月30日,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责令熊某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改正违法行为;责令熊某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自行恢复土地原状;逾期拒不拆除又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将委托有资质的勘测技术单位编制复垦方案,按照勘测技术单位出具的复垦方案所需费用由熊某缴纳土地复垦费和拆除建筑物费用,专项用于土地复垦费和拆除建筑物。申请执行人自然资源局已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执行人熊某。被执行人熊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义务,申请执行人自然资源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拆除被执行人熊某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被执行人自行恢复土地原状。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执行人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对申请执行人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拆除被执行人熊某非法占用的902.42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被执行人熊某自行恢复土地原状,准予强制执行。法官说法违法建筑侵占了公共利益,扰乱了规划建设,其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也颇多。《土地管理法》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禁止未经合法审批强占耕地建房行为,禁止超出合法批准的面积多占耕地建房行为。

来源:余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