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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15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勐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结果的公告

(第3号)

 

为了推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11号)、《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通知》)的要求,勐海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听证机关)完成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并202047日上午在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了勐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订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即我县原征地补偿标准从具体表现形式上、时效性、内涵、覆盖范围均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11号)的要求,为实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报经县政府同意,于20201月初全面启动我县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并要求在20203月底前完成县级成果编制后汇总上报。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局召开了勐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单位组织的意见,以便根据听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编制成果,最终完成《勐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编制工作。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保证《勐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顺利进行,提高听证效力,县自然资源局作了如下准备:

(一)发布第1号听证会公告。202034日在勐海县政务网和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发布了关于举行《勐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2020325日前,确定了听证主持人和决策发言人,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包括有关县级相关部门人员、各乡镇政府领导及社区村委会人员。此外,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司法局、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同志作为听证监察员,听证记录由县自然资源局的同志担任。

(三)发布第2号公告。2020325日,在勐海县政务网和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发布了关于举行《勐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员、听证记录员、听证代表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

三、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会时间:202047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1.听证会主持人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2.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俊宇  县自然资源局收储中心主任

3.听证代表

陈玉忠  县人大法制与监察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军强  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月红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邬国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县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和森林资源管理股 股室长

王志华  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四级主任科员

罗红英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四级主任科员

王伟平  县统计局二产业股负责人

魏萍萍  县财政局综合股股长

蔡永洪  县水务局水勘队副队长

徐晓华  县交通运输局

    县农业农村局农田股负责人

    县投资促进局科员

袁再翔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股股长

王海胜  勐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岩温罕  勐海镇景龙村党总支书记

    勐海镇曼真村委会主任

岩温鲁  勐海镇曼尾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春荣  勐遮镇农业中心副主任

梁春学  勐遮镇农业中心工作人员

童永祥  勐混镇国土所负责人

李刚刚  勐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勐阿镇国土所负责人

李正荣  勐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岩坎丙  打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打洛镇国土所负责人

卢东梅  勐宋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岩应尖  勐宋乡国土所工作人员

孔庆涛  布朗山乡国土所负责人

    格朗和乡人大副主席

    格朗和乡帕沙村党总支书记

张文晶  西定乡人大主席

    勐往乡人民政府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勐往乡国土所负责人

刀师圆  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股

范旭明  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管理股

赵晋弘  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股

    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

4.技术单位陈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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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听证记录员

马晓帆  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李青山  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

6.听证监察人

李海燕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科员

肖永芳  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孔垂姣  县司法局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股长

    县司法局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科员

四、听证会召开情况

202047日,听证会在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主持,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告知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技术协作单位简要介绍勐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听证代表提问和发布意见;

)决策发言人答辩;

)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五、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一)县人大法制与监察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玉忠:待上级下达关于我县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后,由相关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由县委、县政府审核及出台。并报县人大法制与监察委员会备案。

(二)勐海镇人民政府曼尾村委会岩温鲁:2013年以来,我村委会被征收农用地安置用地还未落实,目前征地难度大,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帮助解决此问题。

(三)格朗和乡人民政府二爬:为更好的开展农用地征收工作,需详细了解南糯山综合地价的测算依据。

六、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针对问题1我局将勐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听证完善后报县委、县政府,并报报县人大法制与监察委员会备案。

(二)针对问题2我局会尽快落实并解决,由于问题与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无关,故不纳入本次听证意见。

(三)针对问题3我局将会完善勐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以便各乡镇更好开展农用地征收工作。

、听证会结论意见

(一)充分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由勐海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服务单位认真分析调研后进行整改。

(二)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对勐海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见,同意勐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请编制服务单位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尽快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上报级进行全市初步平衡和省级平衡后执行。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20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