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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恒、李德华土地证、房产证 作废公告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11

李宗恒、李德华土地证、房产证

作废公告

 

                         编号:YS2024019

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勐海镇嘎海路1号10幢楼1单元301号,土地证编号:011706895、宗地号:021031;房产证号:2013118遗失。现申请办理上述土地证、房产证作废登记,因无法向登记机构缴回上述土地证、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期限:20240411日~20240509)

声明人:李德华、李德华代李宗恒

联系电话:0691-5123953

 

202404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