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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自然资函〔2022〕353号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15
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号建议的答复
岩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曼贺村委会曼贺小组征地预留75亩安置用地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法院对面该片区地块于2011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获得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1〕635号、云国土资复〔2013〕921号),合计面积:18.032公顷。二是待勐海镇人民政府征地补偿款兑补款完成后,由属地乡镇联合村集体经济组织划定预留地安置用地范围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三是预留安置用地经批复后由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供地,编写供地方案报县规委会审议,批复后完成供地手续。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童永祥 0691-5126073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