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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自然资函〔2022〕356号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15
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
岩在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落实和办理勐遮镇曼恩村委会曼恩村民小组集体用地手续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据以前提供的曼恩村民小组产业拟用地范围线,总面积为55296.34平方米,套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二调),其中建设用地为20830.24平方米、农用地为34466.12平方米;套合《第三次国土调查》(三调),其中建设用地为36675.49平方米,农用地为18620.85平方米;套合《曼恩村村庄建设边界》,在村庄建设边界内46667平方米。该范围内已供地面积为1088平方米,《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国土调查》均为建设用地的有1924.11平方米。
二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国土调查》均为建设用地部分,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是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占用农用地部分,如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需待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后,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需要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由州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经转用手续批复后,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供地,编写供地方案报县规委会审议,批复后完成供地手续。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童永祥 0691-5126073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