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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敬老文明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勐海县民政局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12
勐海县敬老文明号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二届“敬老文明号”评选活动的通知》(云老办明电〔2016〕4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县“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的及意义 “敬老文明号”是指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优质为老服务的先进集体。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是在全社会开设一条爱心敬老绿色通道,是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优化为老服务为目的,以行业、岗位为老服务管理规范为标准,以行业、岗位为老服务创优为重点,以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服务性竞赛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敬老意识,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为老服务社会氛围,创优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为老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老人,切实突出“为老”服务创建主题,把深化“为老”理念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始终,把“为老”要求落实到创建活动的各个环节。 (二)坚持重在基层。着眼夯实基层工作,使创建活动重心下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把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岗位建功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参与。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吸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创建活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 (四)坚持注重实效。创建活动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三、创建范围 县级“敬老文明号”主要在县、乡两级创建,在县、乡涉老职能部门、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基层为老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老年社会组织中开展,重点在经营、管理、服务等工作岗位上开展创建。县级“敬老文明号”表彰周期为3年,每届表彰数量为20个。原则上,申报上一级“敬老文明号”,应在获得本级“敬老文明号”后逐级向上推荐申报上一级“敬老文明号”。 四、创建内容 (一)制定标准。参与创建的单位内部管理要规范。尤其是窗口行业要结合工作特点,从领导班子、工作队伍、惠老制度、为老服务、工作机制、群众评议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创建计划和具体创建标准。要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二)公开承诺。参与创建的单位要通过网站、报刊、办事手册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公示服务标准。服务窗口要以展示版、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方式公布公开承诺内容,工作人员要采取佩戴标徽、服务卡等方式亮出身份或岗位,接受群众监督。 (三)岗位争创。参与创建的单位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全国老龄办、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21个部门《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教育成员践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带头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以优待、优先、优惠为理念,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明确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开辟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促进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开展“夺旗争星”、岗位明星服务标兵评比,形成创建活动比学赶帮的生动局面。政策制定部门参与创建活动,要进一步发挥制定公共政策的优势,结合各方实际,加快制定和落实老年维权、老年优待、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政策,为老龄事业和老年人制发更多的优惠政策。交通、旅游、卫生、公安等公共窗口行业部门参与创建活动,要进一步落实为老服务优待政策,规范为老服务标准、完善为老服务制度,提高公共窗口行业为老服务水平,为老年人生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温馨的服务;为老服务机构和涉老社会组织参加创建活动,应进一步探索和总结为老服务的经验、规律和模式,提升为老服务的质量和标准,引领全社会为老服务水平。 (四)特色活动。参与创建的单位要组织独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增强实效,积极参与敬老宣传、重阳慰问、志愿服务、扶老助老等公益活动,献爱心,讲奉献,有信誉。 (五)群众评议。参与创建的单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接受老年群众监督和评估,不断改进工作。全体成员要从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出发,开展自评和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参与创建活动的集体和成员在老年群众中有良好的威信,老年群众满意度高。 五、实施步骤 我县第二轮评选活动时间为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创建活动分为前期准备、动员部署、创建实施、总结表彰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4月)。重点抓好县级评选表彰项目申报、县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推荐、转发云南省老龄办相关文件三项工作。一是根据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部署,结合勐海县实际,积极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本级“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项目。二是推荐勐海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三是转发云南省老龄办《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重点抓好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创建方案、做好动员部署三项工作。一是县级成立勐海县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我县在5月成立“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制定下发勐海县《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勐海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我县根据州级创建通知和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对“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进行专题研究,按照突出敬老主题、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创建实效、形成地方特色的要求,制定我县的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积极向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申报本级“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项目。三是各级要按照全州创建活动的统一要求,及时开展动员和部署工作。 (三)创建实施阶段(2017年6月至8月)。重点抓好创建建档、全面推进、总结成果三项工作。一是开展创建活动的县(市)要向州“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材料,包括开展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及成立活动领导机构的文件、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未提交创建工作资料的县(市)将没有资格参加州级“敬老文明号”评比表彰。我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地区建档工作。二是各级各部门和基层单位以创建活动为平台,以讲内容、重实效、出成果、出效益为原则,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创建内容,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动员更多单位和组织积极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广泛培育并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争取先进、力创一流的气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有效举措和良好成效,扩大“敬老文明号”的社会影响,全面营造创建氛围。三是强化落实。各创建单位根据活动具体情况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对活动方案内容进行调整,细化完善活动有关制度要求,加大服务力度,增强服务项目数量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和创新创建活动的载体和形式,推动创建活动常态化、机制化。“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注重社会动员,提高活动参与率。要加强检查和督促,适时组织调研活动,及时发现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使创建活动不断焕发出生机活力。四是及时总结创建经验,推广典型示范,推动创建单位或集体把创建活动中探索的好做法转化为日常工作制度,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县级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地方创建情况,为评选表彰做准备。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重点抓好考核评估和评选表彰两项工作。一是下发评选通知,明确评选条件、表彰名额、申报程序、上报材料及考核办法。二是县级将相关材料报县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对申报县“敬老文明号”的集体进行考核评估。三是命名表彰授牌第一批全县“敬老文明号”,对其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向全州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推荐申报全州“敬老文明号”。按照“敬老文明号”表彰3年一个周期的要求,今后每3年依次申报评选表彰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