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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告知书
作者 :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来源 :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6-26
勐海县畜牧兽医行业生产经营主体:
生命至上,安全为要。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头等大事,为切实保障广大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畜牧兽医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安全生产底线思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各生产经营主体要按要求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要建立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档案、台账。要规范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避免生产环节违规使用、违章操作等,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三、分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畜禽养殖场(户):要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防护措施,确保畜禽圈舍、青贮窖池、附属用房等土建设施牢固,不发生倒塌、砸伤等风险;要加强养殖生产过程用电用火用气等消防安全,配套消防设施;要严格辨识化粪池、沼气池、检查井等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的安全风险,设置警示标识,规范安全作业流程。
屠宰加工企业:要安排专人定期对屠宰设施设备和屠宰关键环节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要定期对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件、板带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同时加强对致昏、刺杀、剥皮、浸烫脱毛、燎毛、劈半、修割、无害化处理等危险作业环节的日常检查,确保人身安全,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兽药饲料经营企业:要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对进出物品的登记管理,重点要对用火、用电等风险隐患开展排查,规范经营,加强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管理。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要强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管控,规范开展实验活动和实验室操作,定期检修高温高压设备,在实验活动中做好人员防护,严防触电、烫伤、爆炸和人畜共患病感染事故。
动物诊疗机构:要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与防护,动物疫情报告与防治;加强水、电、火及危化品的安全防范,定期组织对消防、供电、制冷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运行良好;规范强化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加强对工作场所专业防护设备、麻醉药品管理、警示标识、安全培训、处理记录等的日常管理。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将对各畜牧业经营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责令限期整改。
2.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我们希望广大畜牧业经营者和兽医工作者能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上述告知事项,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健康的畜牧兽医行业环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联系电话:0691-5122194。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