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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关于申报2024-2026年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作者 :勐海县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来源 :勐海县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21

为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机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我农机装备结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质量,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勐海县区域内选至少一家具备相关条件的农业报废拆解回收企业,现就具体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县区域内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也可以是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经营范围中含废旧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等业务的社会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1.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须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含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等业务。

2.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具备必要的办公设施。作业场地(包括拆解车间和存储场地)、拆解车间(场地)要安装监控设备,能对报废机械的拆解实行全程监控并储存。

3.具有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拆解所必需的设备(拆解工具、起吊设备、称重设备、气割设备等)和消防设施(干粉灭火器材、消防栓、防火沙、消防锹等)。

4.具有与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3人以上)和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操作。

5.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规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6.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没有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行为。

三、申报材料

1.勐海县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申请备案表》(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722日﹣202482日)向勐海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提交以上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县级审核。勐海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对申报企业条件进行现场勘验审核,择优确定1家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并向社会公示。

3.组织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上报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备案,并通过本媒体和勐海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五、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勐海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联系人:岩老师    联系电话:13988156043

 

附:勐海县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申请备案表.docx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