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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2017年第21号(总第87号)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30

 

                  2017年第21号(总第87号)       目录

                                          

 

2-5   勐海县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专项

资金“一条线”审计结果

 

 

 

 

 

 

主办单位:勐海县审计局

通讯地址:勐海县勐海镇东纳路77

邮政编码:666200

   话:06915122403

 

 

勐海县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专项

资金“一条线”审计结果

2017年第21号(总第87号)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17619日至724日,对勐海县职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县职中”)2016年度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并按照《全州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一条线”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拨付、发放、管理及覆盖情况;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省政府奖学金的申领、发放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6年秋季申报免学费学生人数739人,金额73.90万元;申报助学金人数524人,金额52.40万元。获得省政府奖学金2人,金额0.80万元。

勐海县财政局下达县职中2016年度中职教育专项资金263.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6.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9.2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审计结果表明,我县政府和主管部门对中等职业学生资助工作很重视,在推进政策落实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基本做到了应助尽助,有力推动了我县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但审计发现,县职中在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报冒领国家助学金1万元。

1.违规给无学籍、无资助信息档案等不符合条件的7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0.8万元

2.违规给已退学和注销学籍的1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0.2万元。

(二)重复领取国家助学金0.4万元。

本次审计发现玉香三、杨妹、岩温坎、岩温发4名学生重复领取2016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合计0.4万元

(三)涉嫌违规发放国家助学金18.9万元。

本次审计发现,县职中未经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校外教学点发放国家助学金共计189人次,涉及资金18.9万元

(四)不符合资助条件,享受免学费资金22.4万元。

审计发现县职中将非全日制校外办学点的学生注册为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领取免学费补助金112人,涉及金额   22.4万元。

(五)未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

本次审计发现审计抽查发现,勐海县教育局未建立建全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导致县职中部分受助学生信息不真实、不完整。

    (六)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本次审计发现信息系统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情况:一是学生变动作信息变更处理共计6人;二是学籍系统人数与实际在校生人数不相符;三是身份证上的姓名与学籍系统中的姓名不相符共计7人。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勐海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上述(一)至(四)项问题,审计期间已及时移送县纪委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对于未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问题,要求县职中积极向县教育局报告,真正压实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和监督;对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真实、不完整问题,要求加强系统的审核、维护、监管工作。

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县职中应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管理制度;二是县职中应加强对“校村联合办学”、“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充分体现职业教育在培养提高农村劳动者综合素质方面的优势作用;三是县职中应加强财经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财经纪律意识,推动我县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职中及时进行了整改。对虚报冒领国家助学金、重复领取国家助学金及违规发放国家助学金的问题,县职中已追缴清退;不符合资助条件,享受免学费资金问题,已申请上级部门将资金收回;对未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问题,县职中已向县教育局报告;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真实、不完整问题,县职中加强对系统的审核,补充完善系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