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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2018年第7号(总第99号)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23
2018年第7号(总第99号) 目录
2-4 云南省2015年兴边富民工程—勐海县布朗山乡阿梭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主办单位:勐海县审计局
通讯地址:勐海县勐海镇东纳路77号
邮政编码:666200
电 话:(0691)5122403
云南省2015年兴边富民工程—勐海县布朗山乡阿梭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云南省2015年兴边富民工程—勐海县布朗山乡阿梭道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布朗山乡阿梭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兴边富民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5〕592号)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兴边富民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西发改西开〔2015〕284号)文件,布朗山乡阿梭道路硬化建设项目位于勐海县布朗山乡曼果村委会,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建道路长5公里,设计路面宽3.5米,路基宽4.5米,2x0.5米硬路肩,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量为路基工程开挖土石方16000m³,路面工程5KM,桥梁涵洞工程90m。项目计划总投资4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送审投资总额429.59万元,审计审定项目总投资421.65万元,其中:工程投资405.07万元,待摊投资16.58万元(工程监理费合同价9.7万元,但合同约定“工程量或总投资增加、减少时,按同等费率增加、减少监理报酬”,故监理费随投资总额增加为10.13万元;勘察设计费3.50万元;造价咨询服务费1.16万元;决算审计费1.79万元),审减投资额7.94万元,审减率1.85%。项目批复总投资405万元,与审定项目总投资421.65万元相比较,超批复投资16.65万元,超批复率为4.11%。
审计结果表明,布朗山乡阿梭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合规,但资金未全额到位;已到位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工程招标及施工管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通过项目实施,让边境地区群众生存发展条件得以提高,通过发展经济逐步摆脱贫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还存在工程结算多计造价、项目资金未到位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累计多计造价金额79 375.24元
该项目送审工程结算总造价4 130 096.24元,经审计发现送审工程结算存在工程量多计、未扣减现场没有施工部分等的问题,累计多计工程结算造价79 375.24元,审计审定结算总造价为4 050 721.00元。
(二)项目资金缺口429 883.73元
该项目批复总投资为4 050 000元。截止审计日,项目到位资金共计3 786 600元,与审计审定投资4 216 483.73元相比,资金缺口429 883.7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设单位要对超预算原因进行分析,完善管理手续,进一步积累建设经验。二是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务制度,根据审定的工程价款办理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筹集建设项目缺口资金,并结清债务,完善工程资产移交手续,督促责任单位严格实行工程管护措施,确保所有工程项目在使用年限内发挥最大效益。三是要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工程建设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四是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项目验收交付使用程序并备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设单位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调整。对项目资金存在缺口的问题,目前建设单位已向政府上报请示,以争取资金尽快足额拨付到位,以结清工程项目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