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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审计结果公告(9号-2)

来源 :勐海县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11-14


 

                     2011年第9(总第23)       目录

                                          

 

2-9勐海县2010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打洛镇邦约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10-16勐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主办单位:勐海县审计局

通讯地址:勐海县勐海镇东纳路77

邮政编码:666200

    话:06915122403

 

勐海县2010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打洛镇邦约

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及《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省政府145号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西政办发〔2009131号)的规定,我局于2011852011923日,对勐海县打洛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勐海县2010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打洛镇邦约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审计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勐海县2010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打洛镇邦约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建设地点位于勐海县打洛镇勐板村委会勐板坝子,涉及巴哈(上)、(下)及邦约村民小组。工程区内土壤肥沃、光热水气充足,但灌溉条件落后、水利设施配套不全,使得低热坝区的优势得不到体现,严重限制了地方经济的发展。20097月,勐海县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和省、州有关要求编制了《勐海县2010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邦约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纳入打洛镇片区综合项目建设范畴。根据云发改投资〔20101418号(2010727日)、西发改投资〔2010493号(2010727日)和海发改〔2010162号(2010920日)文件,打洛镇邦约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工程列入“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计划。2010920日,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将该工程委托打洛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010924日,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10166号文件对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给予批复:邦约灌溉沟渠建设规模为新建三面光渠道2公里,总投资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0万元;巴哈上寨灌溉沟渠建设规模为新建三面光渠道3公里,总投资10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5万元。

(二)工程建设情况

勐海县2010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打洛镇邦约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工程勘测设计单位为勐海县水利局勘测设计队,监理单位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质量检测部门为西双版纳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质量监督部门为西双版纳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施工共两个标段,由勐海县打洛镇人民政府委托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招标,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开标时间:2010925日,开标地点: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二楼会议室。邦约灌溉沟渠工程中标施工单位为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巴哈上寨灌溉沟渠工程中标施工单位为西双版纳州民居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打洛镇人民政府分别与各单位签署了相关工程服务合同,并与施工单位签署了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2010929日开工,2011229日竣工。实际工期为:2010928日开工,2011525日完工。

(三)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根据《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边富民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批复》(海发改〔2010166号)文的批复,邦约灌溉沟渠投资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0万元;巴哈上寨灌溉沟渠投资10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5万元;邦约和巴哈上寨总投资1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截至审计日止,该项目到位资金1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四)工程造价的审定

勐海县2010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打洛镇邦约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项目直接工程投资部分:工程施工中标合同为1 653 716.46元(其中邦约636 106.87元,巴哈上寨1 017 609.59元);送审工程施工结算总价为1 815 620.00 元(其中邦约728 285.00元,巴哈上寨1 087 335.00);审定工程施工费结算造价1 797 186.00元(其中邦约720 785.00元,巴哈上寨1 076 401.00元)。审计累计核减工程施工费结算价18 434.00元(其中邦约核减7 500.00元,巴哈上寨核减10 934.00元)。项目审定总造价中,包含了间接工程投资部分的各项服务费。

(五)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海发改〔2010166号文,勐海县2010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打洛镇邦约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项目应到位资金1 750 000.00,实际到位资金1 750 000.00元。截至审计日止,已付邦约灌溉沟渠施工费516 088.69元,已付巴哈上寨灌溉沟渠施工费780 279.20元,资金账面余额为453 632.11元。                                                                                                                                                                                         

二、项目评价

审计认为,勐海县2010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打洛镇邦约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项目立项正确,立项审批手续及相关资料齐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合规并已足额到位,资金的管理、核算能依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及核算要求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工程招标、及施工管理均按国家有关制度执行,工期控制较好。项目的实施,加强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改善了农作物生产条件,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率和农田的复种指数,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项目管理存在控制不严、工程投资超概算、工程结算多计造价、项目管理资料有部分错误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项目建设管理控制不严,总投资超批准概算47 186.00元。

勐海县2010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打洛镇邦约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工程批准概算总投资1 750 000.00元(其中邦约700 000.00元,巴哈上寨1 050 0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1 797 186.00元(其中邦约720 785.00元,巴哈上寨 1 076 401.00元,含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和质量检测费),工程投资超概算47 186.00元(其中邦约20 785.00元,巴哈上寨26 401.00元)。

处理意见:鉴于勐海县2010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打洛镇邦约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工程已按设计内容完成施工,项目总投资超出批准设计总概算47 186.00元,由被审单位自行筹资解决。

(二)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8 434.00

勐海县2010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打洛镇邦约及巴哈上寨灌溉沟渠工程施工费送审结算总价为1 815 620.00 元(其中邦约728 285.00元,巴哈上寨1 087 335.00元)。审计组经过对送审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复核,发现送审的工程结算中存在结算单价计价不合理、多计工程量的情况,如:邦约灌溉沟渠施工便道中标合同价格为40/米,而结算价格为45/米;巴哈上寨灌溉沟渠引水渠道沟底C15混凝土计算中,多计渠道长度280米共25.2m3混凝土。审计组依据设计资料、招投标文件、竣工图对工程量及结算单价进行复核,对工程结算造价进行了重新核算,发现施工单位累计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8 434.00元(其中邦约多计7 500.00元,巴哈上寨多计10 934.00元)。审计对不合理单价及工程量给予调整,施工便道结算价格按中标合同价格确定,混凝土工程量按竣工图计算确认,最后审定工程结算造价为1 797 186.00元(其中邦约720 785.00元,巴哈上寨          1 076 401.00元)。

处理意见: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六部、委、局联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文件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建设单位应按审核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相应的会计科目。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和上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以后的水利工程建设中,根据《云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将建设管理费纳入设计概算,在项目实施前落实资金来源并保证足额到位,使工程建设有按规范管理的物质基础。

(二)建议建设单位有关责任人加强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工程管理手段更加规范和科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三)建议建设单位根据审定的工程价款办理工程财务结算,完善资产移交管护手续,要求收益乡、村制定和落实好管护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在使用年限内发挥最大效益。

 

 

 

 

 

 

 

 

 

 

 

 

 

 

 

 

勐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和《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省政府145号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西政办发〔200913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11929日至1013日,对勐海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申请审计的“勐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勐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同属一幢整体性建筑,位于勐海县佛双路一公里处。该项目工程于201041日开工,2011530日完工。

二、项目审核基本情况

(一)项目批复情况

根据《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勐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的批复》(海发改200834号)批复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2009818日《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卫生局建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的批复》(海发改2009134号)批复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2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20091126日《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变更的通知》(海发改2009194号)变更批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建筑面积145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勐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项目最后批复建筑面积总计265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二)资金来源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截止审计时止,该项目资金到位4 349 346.82元,按项目预算总投资3 000 000.00元计算,已超过预算(计划)1 349 346.82元。资金到位率为144.98%

(三)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工程实行了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勐海县卫生局于20091223日,与中标施工单位云南省玉溪市荣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内容为桩基框架结构四层一幢,建筑面积3189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建筑面积1451平方米、计生服务站综合楼建筑面积1738平方米。工程承包范围为中标预算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消防、装潢工程。合同价款3 896 831.45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1 773 063.96元、计生服务站综合楼2 123 767.49元。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的使用功能和要求对装饰装修部份进行了变更,并由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证确认了增加的工程量及单价。签证变更增加的工程价为682 282.47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328 292.24元、计生服务站综合楼353 990.23元。

(四)工程造价审定情况

勐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项目拦标价已于200911月报经我局进行前置审计,其报审拦标价为5 002 211.91,审定拦标价为3 957 406.67元,审减1 044 805.24元,审减率20.89%。现竣工送审完工工程造价4 579 113.92元(其中:合同价3 896 831.45元,增加工程682 282.47元)。审定工程造价4 566 435.20(其中:合同价3 896 831.45元,增加工程669 603.75),比送审价减少12 678.72元,审减率为0.3%。具体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送审完工工程造价2 101 356.20(其中:合同价1 773 063.96元,增加工程328 292.24)。审定工程造价2 090 730.59(其中:合同价1 773 063.96元,增加工程317 666.63)。比送审价减少10 625.61元,审减率为0.5%

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送审完工工程造价2 477 757.72(其中:合同价2 123 767.49元,增加工程353 990.23),审定工程造价2 475 704.61(其中:合同价2 123 767.49元,增加工程351 937.12)。比送审价减少2 053.11元,审减率为0.08%

(五)项目总投资及审定情况

勐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项目送审工程结算总投资5 308 068.26元,其中: 直接工程投资4 579 113.92元;间接工程投资728 954.34元(图纸设计费114 755.00元、监理费32 400.00元、招标代理费45 170.00元、勘察费36 400.00元、宗地测绘费3 080.00元、前置审计费30 000.00元、基桩工程30 000.00元、道路工程33 000.00元、填土费365 355.34元、误工费30 000.00元、结算审核费2 000.00元、规划放线费等6 794.00元)。

计确认项目工程总投资5 295 389.54元,其中: 直接工程投资4 566 435.20元;间接工程投资728 954.34元(图纸设计费114 755.00元、监理费32 400.00元、招标代理费45 170.00元、勘察费36 400.00元、宗地测绘费3 080.00元、前置审计费30 000.00元、基桩工程30 000.00元、道路工程33 000.00元、填土费365 355.34元、误工费30 000.00元、结算审核费2 000.00元、规划放线费等6 794.00元)。见下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项目

投资结算审定表                                                            单位:元

序号

工程项目  (费用名称)

送审金额

审定金额

(+)(-)

(+)(-)

%

1

工程施工费

4 579 113.92

4 566 435.20

-12 678.72

-0.3%

2

其他费用

728 954.34

728 954.34

0

 

 

 

 

 

 

 

合 计

5 308 068.26

5 295 389.54

-12 678.72

-0.2%

(六)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审计时止,勐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项目资金到位4 349 346.82元,按审定投资总价5 295 389.54元算,还有946 042.72元缺口资金未筹集到位。现已支付项目资金3 985 318.34元。其中:直接工程费3 258 364.00元、间接费用726 954.34元,还未支付项目资金1 310 071.20元。其中:直接工程费1 308 071.20元、间接费用(结算审核费)2 000.00元。 

三、项目评价

审计认为,勐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完备。工程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对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并签订了有关工程施工合同和服务合同。本项目建成将极大地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医疗卫生及办公条件,更好地为患者服务。项目建设资金的收支和管理规范。但还存在项目建设资金超出计划(预算)较大,项目建设资金还没有全部筹集到位和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该项目批复预算(计划)投资总额为3 000 000.00元,建筑规模2651平方米。实际已投资5 295 389.54元,完成建筑面积3189平方米,超出计划建筑面积538平方米,超投资2 295 389.54元。截止审计时止,该项目资金到位4 349 346.82元,其中:上级补助及财政资金4 312 946.82元,自筹36 400.00元。按审定投资总价5 295 389.54元算,还有946 042.72元缺口资金未筹集到位,应尽快筹集。

(二)项目多记工程结算价款12 678.72元。因该项目为拦标价招标清单项目(整个项目),而报审增加的工程结算为定额计价,现改为清单计价。该项目增加工程报审结算价为682 282.47,审定结算价为669 603.75,核减12 678.72元。

处理意见: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局联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文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记、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审核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

五、审计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完善超规模建设变更手续,积极筹集项目缺口资金,以便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和结清工程施工费等项目支出。

(二)建议建设单位按审定结算价进行调帐,并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