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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2015年第15号(总第57号)

来源 :勐海县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5-23

 

勐海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审计公告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自2015630日至2015710日,对勐海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农发办”)负责实施的勐海县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县农发办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勐海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审计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勐海县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存量土地治理项目勐遮镇曼根优质稻米生产专业合作社及勐遮镇景真曼弄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开发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881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3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39万元,州级财政资金1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3万元,自筹资金86万元(投工投劳折资48万元、企业自    38万元)。

1、勐海县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土地治理项目--勐遮镇曼根优质稻米生产专业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开发面积0.3万亩,涉及水利、农业、科技推广和其他工作及措施。水利措施:衬砌渠道3.37公里,计划投资2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4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8万元,自筹资金16万元(投工投劳折资16万元)];农业措施:修建机耕路3.37公里, 计划投资9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配套资金84万元,自筹资金8万元(投工投劳折资8万元)];科技推广措施:技术培训3000人次,计划投资15万元,为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其他工作及措施,计划投   13万元(其中:省1万元、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各6万元)。

2、勐海县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勐遮镇景真曼弄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开发面积0.3亩,涉及水利、农业和其他工作及措施。水利措施:衬砌渠道0.6公里,计划投资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万元,自筹资金4元(投工投劳折资4万元)];农业措施: 修建机耕路2.96公里, 计划投资3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07万元,自筹资金20万元(投工投劳折资20万元)]; 其他工作及措施,计划投资13万元(其中:省1万元、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各6万元)。

3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1个,涉及土建和设备投资。土建工程计划投资38万元,为自筹资金;设备投资计划投资75万元 [其中:中央资金50万元,省级资金23万元,州、县级资金各1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建设管理模式。勐海县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由勐海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立项、报批、组织实施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2)财务管理情况。勐海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能按照现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账核算,制订了内部的《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建设资金的使用、银行账户的设立、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开支等方面均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计划的批复文件和被审单位送审的财务资料,该项目批复计划总投资为881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3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39万元,州级财政资金1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3万元,自筹资金86万元(投工投劳折资48万元、企业自筹38万元)。

截至审计日止,勐海县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专户累计拨入专款户795万元。报账户实际到位项目资金7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3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39万元,州级财政资金1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3万元;建设项目计入群众投工投劳折资及企业自筹金额以财政备查账视为到位。各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为100%,占批复总投资的93.75%。该项目已支付项目    467.51万元(其中:产业化经营支出74.9万元,完工结余资金0.1万元),未付工程项目款327.49万元, 占计划投资完成额的53.07%,支付金额中群众投工投劳折资及企业自筹金额未计入。

二、审计评价

勐海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实施,调动了项目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以投工、投劳和集资方式参与项目建设,使项目实施得以顺利进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核算能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发[2006]39号)《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帐实施办法》(财发[2011]2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建帐核算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能按批复计划实施。但仍存在工程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已接近尾声,但部分工程仍无法完成。

产生问题的原因为1上级下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意见较晚;2、由于上级审定意见下达较晚,2014年度土地治理项目招投标工作只能在2015130日完成,造成施工单位进场工作在201537日完成;32015年雨季有所提前,且降雨量较大,约有20次雨天导致无法正常施工;再者,2015年全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多,用工荒相对明显;其次,项目区施工用料备料困难,项目建设多处涉及农田软基处理,导致施工推进缓慢。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对预付项目款的管理,督促有关项目单位按质按量实施完计划项目,完善工程项目资料并及时结算报账。

(二)该项目已进入竣工结算阶段,建议建设单位依据投资工程资产核算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投资进行账务结转。建立和完善已完工程项目资产的交付使用手续,要求受益乡镇村制定严格的管护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在使用年限内发挥其效益。

 

 

 

 

 

 

 

 

勐海县2015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收支情况

审 计 公 告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1120日至20151125日,对勐海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负责管理的勐海县2015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县交通局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勐海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西交发〔2015184号、308号及海财建字〔2015134号文件,县交通局共收到2015年度勐海县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904.46万元,其中:省补资金619.25万元(大中修247.7万元、小修保养及日常养护371.55万元),州级配套资金39.1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46.06万元。

二、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根据县交通局财务资料反映:

(一)20141231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结余      547 588.03元;至20151031日止,县交通局共收到2015年度公路养护资金9 044 600.00元,其中:省级6 192 500.00元、州级391 500.00元、县级2 460 600.00元。2015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截至审计日,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5 758 660.37元,全部为小修保养及日常养护支出;截至20151031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结余3 833 527.66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勐海县2015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会计核算基本反映了资金收支情况,资金管理、使用能按相关规定进行,未发现违规挪用专款的情况。通过农村公路小修及日常养护的实施,对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改善了农村落后的交通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审计中发现项目资金结余过大。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审计日,勐海县2015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结余数为      3 833 527.66元。

原因:项目批复时间晚,导致部份项目至今未实施。

五、审计建议

县交通局应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和指导,项目批复后尽快组织实施,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县本级2014年底至201511月底财政存量资金

管理和盘活情况审计公告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对勐海县截至201512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勐海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涉及财政资金321 011.95万元

一、  基本情况及评价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等文件要求,勐海县于2015315日前上报省财政厅财政存量资金总额1 525万元,其中: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 525万元。截至2015930日,勐海县已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 408万元,其中: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 408万元交回同级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截至目前,上述上报存量资金已清理完毕。

勐海县已按上级要求对存量资金进行定期清理盘活,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但还存在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慢等问题。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较慢

截至201511月,勐海县预算支出为205 359.00万元,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为77.60%,比2014年同期减慢了12.9%

原因分析:造成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未能按进度缴库,影响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用。二是年初预留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滞后导致资金使用进度延后,如年初预算代编的社会养老保险改革配套资金,由于相关政策性文件未明确,未能拨付和形成支出。三是由于部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工程实施进度慢,导致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以上原因反映出我县年初预算安排项目以及部门向上级申请的项目在科学性、前瞻性和明细性上有待提高。责任主体为县财政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审计建议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同时,提高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

(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

1.截至201511月底,勐海县未下达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8 330.12万元。

原因分析:造成资金拨付不及时的原因主要是有:一是部分专项资金前期工作未完成,部门未提交资金使用计划;二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慢,导致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三是部分资金收到上级指标晚,同时有些指标需上级明确使用方向才可使用等。

责任主体为各项目建设单位;审计建议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及时请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使用。

2.截至201511月底,勐海县分配用于本级支出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尚未实际支出的金额为13.15万元。

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项目正在开展过程中;审计建议项目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财政结转资金使用进度缓慢

截至201511月底,勐海县上年结转资金仍有13 436.56万元未实际安排使用。

原因分析:造成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有项目自身原因,如:部分项目建设周期长,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资金需按项目进度拨付(县交通局的公路改造资金、县水务局的界河治理项目资金、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等);也有体制性原因,如:指标已经下达但仍需上级部门再次批准才能实施(县农业和科技局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县发工局的兴边富民项目结余资金需报批后才能整合其他项目使用、县职业高级中学的职业免学费补助采购工作环节尚未完成影响项目进度);责任主体是各项目建设单位;审计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尽快落实各项手续报批工作,加快资金的使用效率。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组织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我局。

 

勐海县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及三队地质灾害滑坡

治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826日至20151116日,对勐海县打洛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及三队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打洛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竣工决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勐海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及三队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属新建工程,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三队村民小组内。

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及三队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于2013227批复建设, 2013121日正式开工建设,2014430日完工,并于2014520日通过项目初验。

此次审计的内容包括防洪提工程,排水沟工程,盖板涵,清淤工程。

(二)项目批复情况

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批复》(海政复〔201341号)及《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三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批复》(海政复〔201342号)文件,批复建设规模为:1.邦约二队:防洪提286米,固床肋7座,排水沟75米,盖板涵3座,清淤工程20米;2.邦约三队:防洪提338米,固床肋17座,盖板涵3座,清淤工程20米。

二、审计情况

(一)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及三队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勘察、规划设计、概算编制等建设程序。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承包合同制。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

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及三队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由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承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最终确定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为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及三队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 197 037.43元。中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本项目实施了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为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

3.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示范文本,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合同。建设过程中合同双方基本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根据《勐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省预算内和州级配套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海财建字〔201377号)及《勐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第二批省预算内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海财建字〔201486号)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及三队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概算总投资191万元,资金来源:省预算内和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截至审计日,累计到位资金1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四)投资完成情况

截至审计日,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及三队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 665 478.18元(审定数),其中:直接工程投资1 492 549.94元、间接费用172 928.24元(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决算审计费等)。各项费用支出情况详见附件。

(五)资金结余及债务情况

截至审计日,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及三队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到位资金1 910 000.00元与完成投资          1 665 478.18元相比,资金结余244 521.84元。目前该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 046 400.00元,建设项目资金结存863 600.00元。

建设项目债务情况:

截至审计日,应付项目费用总计1 665 478.18元,已支付    1 046 400.00元,未付619 078.18元,其中:应付未付工程款588 849.94元,应付未付其他项目费用30 228.24元。

三、审计评价

该项目在国土资源局的统筹安排及打洛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实施下,完成了工程的建设。项目建设能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执行了工程监理制度。财务核算能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独立核算,会计核算基本真实,但工程实施中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四、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 025.72

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及三队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结算送审价1 511 575.66元,因送审结算造价中存在部分材料价格偏高、定额子目套取不合理等情况,审计组对工程结算造价重新进行了核实,审定工程结算造价1 492 549.94元,审计核减工程结算造价19 025.72元,核减率11%。详见下表:

工程结算审核结果表

序号

项目内容

送审金额(元)

审定金额(元)

核减金额(元)

1

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邦约二队及三队滑坡治理工程

1511575.66

1492549.94

19025.72

 

合计

1511575.66

1492549.94

19025.72

以上问题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2116)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不符。

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19 025.72元予以核减。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

五、审计建议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该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并按审计审定的投资结转固定资产。

 

 

 

 

 

 

 

 

 

 

 

 

勐海县贺开古茶文化旅游项目曼迈村古茶园风景区

—G214线公路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公告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西政办发〔200913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1113日至2015121日,对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建设的“勐海县贺开古茶文化旅游项目曼迈村古茶园风景区—G214线公路改造工程”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主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竣工决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勐海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勐海县贺开古茶文化旅游项目曼迈村古茶园风景区-G214线公路改造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西交办〔2011513号)文件批复,勐海县贺开古茶文化旅游项目曼迈村古茶园风景区-G214线公路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线路全长9.686千米,公路等级为四级,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沿石2X0.25,最大纵坡12%,车辆荷载公路Ⅱ级,路面结构形式为:级配碎石基层16厘米+砂垫层3厘米+半整齐块弹石面16厘米。项目总投资为955.9562万元,资金来源为勐海县自筹解决。

(二)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勐海县贺开古茶文化旅游项目曼迈村古茶园风景区-G214线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于201236日正式开工建设,201412月完工投入使用。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K0+000K9+570,全长9570米,公路等级为四级,设计时速为20km/h,道路结构形式为6m宽弹石路面。项目完工后勐海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了初验,初验结果是工程质量合格。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

二、  审计情况

(一)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勐海县贺开古茶文化旅游项目曼迈村古茶园风景区-G214线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勘察、规划设计、概算编制并进行相应的报批。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承包合同制。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

勐海县勐海县贺开古茶文化旅游项目曼迈村古茶园风景区-G214线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于2012223日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云南正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8 204 185.71元。中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本项目实行第三方监理制,监理单位为云南通久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示范文本,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合同。建设过程中合同双方基本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勐海县贺开古茶文化旅游项目曼迈村古茶园风景区-G214线公路改造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西交办(2011513号文件批复:勐海县贺开古茶文化旅游项目曼迈村古茶园风景区-G214线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估算 955.956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勐海县自筹解决。截至20151130日,该项目共筹集资金755.50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500万元,从勐海县2012年行政村路面硬化工程项目调整安排255.50万元(35X7.3公里)。

项目总投资情况表        单位:元

序号

费用类别

批复总投资

送审项目总投资

审定项目总投资

审增(+)、审减(-)额

审增(+)、审减(-)率%

节约资金(+ 超计划投资(-

项目费用合计

9,559,562.00

8,121,731.47

7,935,948.08

-185,783.39

-2.29%

1,623,613.92

建设安装工程费

8,150,872.00

7,851,701.00

7,665,917.61

-185,783.39

-2.37%

484,954.39

 

总则

 

181,780.00

175,900.17

-5,879.83

 

 

 

路基

 

3,493,162.00

3,328,298.64

-164,863.36

 

 

 

路面

 

3,982,088.00

3,967,983.54

-14,104.46

 

 

 

桥梁、涵洞

 

104,301.00

103,364.96

-936.04

 

 

 

隧道

 

-

-

-

 

 

 

安全管线设施及预埋

 

49,406.00

49,406.20

0.20

 

 

 

绿化、景观工程

 

40,964.00

40,964.10

0.10

 

 

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19,372.00

 

 

 

 

19,372.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10,884.00

270,030.47

270,030.47

-

 

840,853.53

 

土地补偿费

84,400.00

 

 

-

 

84,400.00

 

安置补助费

275,750.00

 

 

-

 

275,750.00

 

建设单位管理费

195,093.00

90,072.47

90,072.47

-

 

105,020.53

 

 

 

工程监理费

244,526.00

155,879.00

155,879.00

-

 

88,647.00

 

设计文件审查费

8,151.00

 

 

-

 

8,151.00

 

竣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24,215.00

24,079.00

24,079.00

-

 

136.00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278,749.00

 

 

-

 

278,749.00

预备费

278,434.00

 

 

 

 

278,434.00

(四)投资完成情况

本项目送审投资总额812.1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85.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万元。审计审定项目总投资793.59万元。审减18.58万元。审减率2.29%。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审定766.59万元,审减18.58万元,审减率2.3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审定27万元,无增减。具体见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情况表。

(五)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本项目批复投资为9 559 562元,实际筹集(到位)资金       7 555 000元,审计审定项目总投资7 935 948.0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审定额7 665 917.6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审定额270 030.47元。到位资金与审计审定总投资额相比,资金缺口380 948.08元。各项投资完成情况详见项目资金收支情况总表。

                  项目资金收支情况总表          单位:元

序号

费用类别

实施单位

批复总投资

筹集资金

项目投资审定额

已付费用

应付未付(+)
超付费用(-)

资金结余(+)
资金缺口(-)

项目费用合计

 

9,559,562.00

7,555,000.00

7,935,948.08

7,266,799.47

669,148.61

-380,948.08

建设安装工程费

云南正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150,872.00

 

7,665,917.61

7,061,000.00

604,917.61

 

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19,372.00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10,884.00

-

270,030.47

205,799.47

64,231.00

 

 

土地补偿费

 

84,400.00

 

 

 

-

 

 

安置补助费

 

275,750.00

 

 

 

-

 

 

建设单位管理费

 

195,093.00

 

90,072.47

65,799.47

24,273.00

 

 

工程监理费

云南通久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44,526.00

 

155,879.00

140,000.00

15,879.00

 

 

设计文件审查费

 

8,151.00

 

 

 

-

 

 

竣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西双版纳州公路建设质量检测中心

24,215.00

 

24,079.00

 

24,079.00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278,749.00

 

 

 

-

 

预备费

 

278,434.00

 

 

 

 

 

 

三、审计评价

该项目在勐海县交通运输局的组织实施下,完成了工程的建设。项目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招投标,并执行了工程监理制度。财务核算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进行了核算,但工程项目还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

四、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结算造价185 783.39元。

勐海县贺开古茶文化旅游项目曼迈村古茶园风景区-G214线公路改造工程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造价为7 851 701.00元,审计审定造价为 7 665 917.61元。该项目由于送审工程结算中存在多计错计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错误及部分项目费用分摊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价款185 783.39元。

以上问题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不符。

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结算造价185 783.39元予以核减,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

(二)项目资金未到位2 004 600.00元。

勐海县贺开古茶文化旅游项目曼迈村古茶园风景区-G214线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估算 9 559 562.00元。截至20151130日,已筹集到位项目资金共7 555 000.00元,资金到位率79%,有2 004 600.00元没有到位。根据竣工决算审计审定结果,本项目审定总投资额为7 935 948.08元,与到位资金相比,资金缺口为380 948.08元。

以上问题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的规定不符。

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限期归还原资金渠道;资金不落实或者年度投资未按规定到位的,应当建议有关方面解决。”的规定,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应积极、尽快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争取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或者补齐缺口资金,以确保如期支付工程费用,结清工程债务。

五、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该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筹集建设项目缺口资金,并按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欠款。

(二)建议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工程建设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补齐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