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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2020年第3号(总第132号)

来源 :勐海县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09

 

                  2020年第3号(总第132号)       目录

                                          

 

2-4   勐海县勐混镇敬老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主办单位:勐海县审计局

通讯地址:勐海县勐海镇东纳路77

邮政编码:666200

   话:06915122403

 

 

 

勐海县勐混镇敬老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二○年一月十九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局于2019727日至2019812日,对勐海县勐混镇敬老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勐海县勐混镇,包括主体工程(新建综合楼)和附属工程(室外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其他辅助设施)。主体工程于2013420日批复开展前期工作,于201739日开工建设;附属工程于201789日批复开展前期工作,于201792日开工建设。本项目于2017124日竣工验收。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657.54万元,审定工程投资成本623.27万元。截止审计日,累计到位资金共计650.30万元,资金到位率98.90%。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县级配套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执行了工程监理制度。建设项目核算基本真实,但工程实施中还存在工程结算多计造价、多计待摊投资和勘察费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结算累计多计造价26.49万元。

本次审计认定送审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错套定额、材料价格计取不当等原因,多计工程结算造价26.49万元。

2.多计待摊投资6.60万元。

本次审计认定勐混镇政府因未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合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监理费和项目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项直接列支待摊投资成本等原因,多计待摊投资6.60万元。

3. 勘察费核算不规范。

本次审计认定勐海县民政局在统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中未按规定进行勘察费的结算和支付,向合同之外的个人支付勘察费3.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整改;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整改,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待摊费应予收回,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勘察费核算不规范问题,建议建设单位改正,今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算及支付项目费用。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完善工程资产移交手续,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勐海县勐混镇政府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26.49万元已予以核减调整,对多支付的待摊费收回,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