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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做好2021年勐海县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8-10

关于做好2021年勐海县迎接省类城市

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2021年,我县全面落实省、州语委关于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要求。以规范用字用语为基础,以提高全体市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工作重点,为了顺利通过20219月省语委验收为工作目标,力争创设一个人人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对学校深入开展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一步优化我语言文字环境,强化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高城市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全面落实验收阶段202189—920日)

1.召开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检查评估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迎检工作任务。

2.组织实施。各校需对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和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普通话测评组进行测试工作。

各单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应发云南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的通知》及《勐海县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细化任务、量化措施,形成达标创建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3.自查自评。各单位根据《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逐项检查达标情况,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出整改措施,认真准备各项迎检材料,及时纠正管辖范围内不规范的语言文字现象,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2021910日前将相关材料(材料明细见附件7)报送至县教体局教育股。

(二)接受评估阶段(2021920—930日)

县语委开展自检自评工作,认定我县基本达到合格标准、具备接受上级评估的条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提出接受评估申请,做好迎检准备。

三、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意义重大,20219月,省、州语委将对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验收,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增强我县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公民整体素质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创建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协调,建立完善工作档案,及时上报工作进度。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和氛围营造工作,在办公区域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标牌;各校园、楼道、食堂等场所要张贴、发放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宣传资料;要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及时刊播达标创建工作信息、语言文字知识及公益广告,为全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和评估验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大培训力度。为提高全县教育部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不达标的,均需要组织开展培训学习,910日完成培训,培训工作由本学校组织开展(也可自行在手机上下载普通话学习”APP进行学习);912日前完成测试任务,由教体局牵头。力争培训率达到100%,测试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四)严肃纪律要求。各个学校必须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甚至影响全县评估结果的学校,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学校,于2021813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发至邮箱。并扫码进入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

联系人:白艳芳,联系电话:5122823  18287711448

 箱:mhjyjjjg@126.com

 

附件:1.勐海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等级汇总表

2.联系人信息表

3.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评分表和自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单位公章。

4.云南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流程

5.工作方案

6.工作总结

5.需上交的材料明细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

                  202189

附件1:勐海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等级汇总表.xls

附件2:工作联系人信息.xls

附件3: 云南省三类城市评估指导标准.doc

附件4:云南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流程.doc

附件5:需上交的材料明细.docx